妙趣橫生的「交通法規」

美國的底特律市規定:嚴禁坐在公共汽車上探首窗外欣賞街上過路的女性,否則將受到處罰。美國弗吉尼亞州的坦米露城規定:不許嬰兒車並行在人行道上。

英國的交通法中有一條規定:在出現交通事故時,如果車禍傷及人身或動物,不向警察報告就是犯罪。法令所列動物為馬、驢、騾、羊、豬和狗,而英國人最愛豢養的貓卻不在內。英國的交通法中規定:司機如果在公路上進行距離不合理的倒車算違法,必須交罰金50英鎊。

瑞士的交通法規定:平時行車不許按喇叭,但插著白布條的迎親車隊,可以一路鳴笛,以增添喜慶氣氛。瑞士還有條有趣的規定:凡駕車者和乘車者在下車時,都必須自覺地輕輕關上車門。如果關重了,發出「砰」的聲音,就屬違章行為。

地中海的島國馬爾他規定:汽車在馬路上行駛,一律以陰影為準,即靠有陰影的一側行駛。因此,汽車在同一條公路上行駛,上午靠左邊一側,下午則靠右邊一側。

荷蘭的弗士蘭地區規定:騎自行車者必須穿救生衣,違者將被處以重罰。原來,這個地區的大街小巷都傍靠著一條運河,騎車時稍有疏忽就會連人帶車落進河中,甚至溺水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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