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論----對付個別惡警的五要素

1. 態度端正。首先內心裏要怕警察,在怕的基礎上敬畏和尊重他。人家警察代表國家執行公務,怕警察說明國家強大,沒啥丟人的。用句大白話講,這時候你是當孫子的,你要覺得彆扭,裝孫子也成。
2. 陪著笑臉。只要態度端正,就會笑得自然。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要盡量表達出對人家工作的理解。像「您這也是為我好(負責)」、「你們工作這麼辛苦我還給你們添麻煩(顯出愧疚樣)」等類似的話多用。
3. 不要講理。你講理的目的是想證明自己沒錯,你要沒錯不就證明他錯了?非要憋著勁證明警察錯了,人家能不憋著勁整你?所以無論對錯,首先得承認自己錯了。認錯態度得誠懇。比如「我真不該不帶暫住證」,「如果都像我這樣疏忽將會對你們維護社會治安增添多大難度!那些壞人就容易渾水摸魚的」。
4. 喚取同情。經過認錯,警察火氣已消了大半。此時要及時辯解自己的所謂錯誤事出有因,強調自己的難處和痛苦,以換取同情。特別注意不能直接講,要以自責的口吻講。比如「我這人太馬虎,幹什麼事兒都跟糊塗蛋似的,我老婆為這還不是經常罵我!要說平時出門吧我都記著帶暫住證的,可今天也是慌了神,剛才一接到電話說我老婆出車禍抬醫院了,我就跟無頭蒼蠅似的跑出來要去醫院,你看這我該怎麼辦?醫院那邊情況還不知道怎樣啦?」
5. 別拉關係。有些有點頭臉的人遇到警察喜歡抬出熟識的大人物來套近乎。這是犯忌諱的。除非你認識的人物足夠地大,否則萬勿用此下策。他會認為你以勢壓人或欺騙他,剛消下去的火氣又騰地冒上來,你就該倒霉了。去年武漢一教授回老家黃梅奔喪被惡警打死,他仗侍認識縣委書記。不只是告訴警察認識,還當著警察面要給縣委書記打手機告狀。這下火上澆油,後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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