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遷戶示威被抓
中國人權新聞稿5月1日新聞稿指出,在中國防治SARS嚴禁人群聚集的時刻,132名被拆遷戶代表聚集上海市委抗議,上海公安部門出動二百多警察封路抓人,現關押於上海十四個區縣警署事態仍在發展中。中國人權從上海知情人士處獲知,上海拆遷房屋中遭受財產和人身侵害的被拆遷戶代表132人,包括陳萬英、陳寶良、張恭元、李建勇、孫東明、王巧娟等,在五月一日下午二點半鐘,聚集上海康平路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地抗議。這132名代表高呼口號:「非典可怕,強遷更可怕」,「非典恐怖,獨裁更恐怖」,「不要孟學農,也不要韓正」等。抗議活動大約進行半個小時,上海公安部門即出動了二百多名警察,封鎖了康平路兩邊的華山路口和宛平路口。隨後警方調來四輛伊維柯型號的警車和兩輛大巴士,將132名代表全部押上警車帶走。後來陸續趕來參加活動的被拆遷戶代表,例如上海西蘇州路的五名代表、上海靜安區東八塊一帶的十四名代表,尚未到達康平路上海市委即被盤查的警察和便衣袪散。被帶走的遍佈上海各區縣的132名代表,大約在當天晚上九點多鐘,被上海靜安區、閘北區、寶山區、閔行區等十四個區縣的公安分局分別拉上警車帶走。被帶走的代表鄭萬鳳曾經通過手機告訴家人,他們當天晚上可能回不了家了。截至中國人權發稿時間,沒有能夠從被帶走的代表親友處得知有任何代表已經獲釋,目前焦慮不安的親友和其他代表都在等待消息,事態正在難以預測的發展之中。
目前中國舉國上下正在全力防治SARS(中國稱非典),為了防治SARS甚至婚禮等大型聚會的社會生活內容,政府也倡導取消或者制定了限制的規定,而中國民眾在防治SARS上甚至表現的更為過度。但是上海的這些被拆遷戶代表,為什麼不管有關的規定和自己健康生命的安危,從全市聚集到一起抗議拆遷爭取權益?這正如中國經濟時報剛剛發表的文章:危改比「非典」還可怕(危改是中國官方進行房屋改造拆遷的簡稱)。例如上海靜安區德寶一村的下崗工人陳根寶,2002年12月20日住房被強行拆遷時,闖入他家的拆遷者將他從三樓推摔到一樓,醫院搶救後付不起保證金在第三天死亡,家毀人亡而得不到公正依法的解決,所以陳根寶的親屬參加了這次抗議。再如上海工交公司售票員錢桂寧,在上海盧灣區的家遭到強行拆毀後,十幾次到北京上訪告狀,不僅得不到公正的解決,還被關押強行勞動教養三年,她的家屬也是這次不管規定和感染SARS的抗議參加者。拆遷房屋侵犯財產權和人身權利,在中國像SARS一樣是一個遍及全國的問題,北京的家庭教會人士徐永海,他的住房將要遭到強行拆遷時,曾經表示夫妻兩人要澆汽油自焚,現在家被強行拆毀了人還遭到關押。正像一位軟體公司的經理對記者謝光飛所說,「我不怕非典,家園都快沒有了,應該有的財產就要被剝奪,誰還有心思考慮生死問題?中國民眾遭強行拆遷表現出來的連SARS也不顧的絕望,是因為他們被人為的搞得家毀人亡,卻沒有任何可以申訴冤屈討回公道的途徑。就是維護法律想為被拆遷戶維護權益的律師,也會因而惹上麻煩同樣成為受害者,上海為五百多被拆遷戶打官司的著名律師鄭恩寵,沒有能夠為任何一個被拆遷戶獲得勝訴,本人的律師資格也被無端剝奪,成了政府特別關注的黑名單上的人物。
中國經濟時報的記者謝光飛,在他發表的文章「危改比非典更可怕」中,與中國資深律師高智晟總結了拆遷中的嚴重問題:首先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到大規模侵犯,雖然中國的憲法、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對公民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權有明確規定,但是中國的各級政府卻無視這些法律,往往將集體、公民和外商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任意劃撥或出讓;房地產開發商在危房改造中,與居民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依法應該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買賣交易,但是目前的兩者之間沒有平等協商的民事關係,而是一方支配一方只有遵從的隸屬關係;依據中國法律雖然可以強制拆遷,但是目前的強制拆遷全是房地產商的違法行徑,因為現在的強制拆遷並不是被拆遷人違背了雙方自願簽訂的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協議;中國的法律體制在運行的現實中,不能保護被拆遷人這一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雖然許多被拆遷人的法律素養不比正規律師差,但是由於中國的法律現實狀況,被拆遷戶的投訴官司無一勝訴,甚至絕大部分人的訴訟根本不被法院受理。律師高智晟還向記者謝光飛列舉幾個拆遷中的典型事例:北京崇文區瓷器口的劉鳳池,是滿清皇帝的後裔,並是參軍受傷的二等傷殘軍人,他擁有私房138間,現在只剩一個小院子尚未被強行拆毀;崇文區馬尾胡同的李長華,被強行拆毀院牆斷水斷電,拆遷人員將他捆綁起來,並槍走了他的十多萬現金、部分物品,家中的電器也慘遭砸毀;東城區民安胡同十三號一帶的房屋,房屋開發商沒有與居民簽訂任何協議,或是向居民出示任何文件,就將這片房屋夷為平地,等等,等等。
中國人權對中國房屋拆遷中侵犯公民財產權和人身權利的現象十分關注,對上海被拆遷戶的代表因為抗議這種迫害而遭到抓捕拘禁,予以嚴正譴責。在中國防治SARS的非常時期,上海的被拆遷戶代表依然聚集抗議,決不是他們不懂道理只顧自己,只能說明他們被逼到何等絕望的程度。中國還有許多其他無視人權侵犯人權之處,長期的積聚和百般的無奈,也有可能像被拆遷戶這樣爆發成社會抗爭,甚至不管SARS這樣的災難都要進行。對此,中國政府首先應該知道,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和錯誤,全在中國政府本身,因此絕不能再以鎮壓迫害來對待。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首先是立即釋放上海全部被拆遷戶代表,其次是真誠的依法處理解決他們的問題,最後應該完善相關法律尤其是嚴正執法。只有這樣,中國政府才能在防治SARS的同時,不開啟並不亞於SARS的社會不滿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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