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受江胡累,應談江胡事
[一]、前言常言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我的感覺是:「人外江胡,身不由己」。
在江胡外的我,受盡江胡之累。他們黨內黑箱作業,作出的決定要我按他們的意願表態支持或反對;我的一切,我的思想、行動,權利、自由……不能由我作主,一定要由他們代為作主;他們一定要代表我的一切。我的一切都被他們「強代」了。
所以我覺得,人受江胡累,應談江胡事。
現在又有人斷定胡正江反、胡好江壞、胡開明江僵固。但白說,我分不出江胡到底有甚麼區別。我之所以分不出他們的區別,理由有三。一是,他們根本就在同一條船上,維護著共同的權力;二是,他們的一切活動都是黑箱作業,我根本無從得到足夠的訊息辨別他們之間有甚麼區別;三是,我根本就不相信他們根據保權需要而放出來的資料。
挺胡倒江好像是第二次了。
[二]、現在還沒有足夠的事實和理據證明胡溫是黨內開明派
現在提出挺胡倒江的理由是,胡溫正在做與江相反的開明的事,例證是以勇敢的精神公布北京正確的SARS數字,胡溫這些作為遭受到江陣營的陰謀圍堵,正處於危險關頭。
我承認,他們這些分析判斷是有一定事實作根據的,其判斷自有其合理之處。只是,我覺得理由還不夠充足。所以我不能完全接受。
我之所以不能完全接受,除了開頭時談到的三點理由外,還有如下理由。
公布北京確實SARS數字固然可以視作是胡溫的開明行動之證明,胡與江斗的判斷也是有表面根據的,但這結論不是絕對的。人們很容易找到反證:胡朝對異己鎮壓、對言論禁錮可能比江朝有過之而無不及。在正反兩事實面前,只取正且舍反,並由之得出結論,是否片面了一些。其次,在公布北京準確(姑且承認它是正確的)數字的同時,肯定了全國包括廣東的數字都是沒有謊報的、準確的;即只用了一個地方(北京)的確數取得全國假數的合理化的回報。這很難令人認同。要人們在黨作了少許讓步後就肯定和接受其一貫的謊言和惡政,是很難接受的。
如果相信了全國都是真數的話,這無疑是間接承認了共產黨一貫性全局性是說真話不造假的。這樣的結論和中國的歷史、現實、黨的本性都不符。所以以公布北京確數這一點來肯定全面是理據不足的。
胡今天與趙當年不同,胡溫沒有相信人民依賴人民的任何表現,還是在黑箱作業,天曉得他在幹什麼?趙則最低限度有「我來遲了」的真確而令人信服的表現。
我覺得,類似北京事件,如果發生在一貫不說謊的政府身上,人們因而對他們表示懷疑是惡意;如果發生在一貫說謊成性的政府身上,人們因而對他們表示信任則是天真。我不明白,面對一個說謊成性的政權,只是因為它做了一兩件好事,就對它的判斷作180度轉變。這是不夠認真的。
我不是否定胡是開明力量的可能,我只是說到目前為止,這個判斷還沒有足夠的理據而已。我的判斷是胡在壓力下作了一些兒讓步,以穩定其江胡共同的黨權之穩定,以少數的真數字掩蓋絕大多數的謊言。藉此緩和人們對其瞞報疫情而危害世界的指責。為甚麼我們不可以把北京修正數字這件事當作是替罪羔羊來看待,而非要說成果敢開明不可?
我也不是否定黨內開明派的積極意義,而且還極之期待它是事實。我肯定挺胡倒江的願望是好的,在感情上與我相通,但在事實與理智令我不能認同。所以我現在不願作任何挺胡的事。如果有一天,證明胡的確是黨內開明力量,證明胡是趙第二,我將在保留我的獨立的情況下,全力支持。我將會慶幸我現時判斷錯誤,我將以最大的熱情做我可能做的挺胡的事。
但在今天我除了對胡溫的更正北京數字表示肯定外,不能再多說其它挺和支持的話了。
此除,還有一點要談一下,作為一個普通的民主人士,甚至是民運人士,到底應該把重心放在民眾的壓力上還是黨內宮庭政變上面?
當出現黨內開明力量之時,原本是反對派角色的民主民運人士立即轉變角色變成擁護派,這在思想上和策略上都是值得討論的。我認為作為反對力量的民主民運人士,與黨內開明派的關係是在自己獨立的基礎上互相支持與合作,而不是自降為其附庸。在這種認識基礎上,民主民運人士要做的是壯大民間力量、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對政府不斷加強壓力。
[三]、惡果應由誰負責?
一種觀點是現在胡溫已經相信人民,向人民說真話了,反而得不到人民的信任,還進一步用謠言與之相對抗。在得不到民間的支持的情況下,他們將會像趙一樣遭到頑固派的消滅。
這種說法值得商榷。專制者慣用的伎倆之一是先製造一個惡果,讓人民要改變這個惡果時,會遭遇到更大的惡果。以此來要挾人民眾。例如先製造消滅一切異已力量的惡果,然後說,沒有可以取代現專制政權的力量,一改變專制政權就會權力真空社會脫序而動盪。結論是人民永遠不可反對現政權。現今中共又以說謊成性的惡果,對抗說真。要挾說,說真話會引起更多的謠言,政府更沒有公信力,社會動亂,令政府走向更反動。所以,我們首先要分清的是這些惡果應由誰負責!不言而喻,人民並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一切惡果都應由統治者負責。
對一個慣性謊的政府來說,在它開始講部分真話時,人們也照樣不相信,照樣信謠傳謠是正常和全理的。只能在政府不斷說真話,有了足夠的事實證明後,人們才會相信他們。如果說謊政府一說真話就要人們篤信不誤是不合理,也不可能的。在這時候指責民眾不相信他們,是蠻不講理。
民眾的責任是壓政府說真話,在政府說真話時也應給予支持和諒解。當政府說真話而出現惡果時,責任應由政府負,當然民眾也應在可能的情況下保持社會不脫序。
最後補充兩句。因時差關係,加上我凡事慢人三拍,所以我的意見,很多時候都有昨日黃花之感。其次,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我比較認同老古和小左的意見。
20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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