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冒昧的以電子郵件方式給您寫信。明天是耶穌復活的日子,藉著主耶穌的復活,保守您及您所看顧的信徒免受大紅龍SARS的攻擊傳染,向您道一聲主內平安!因為,剛才看到紐約《世界日報》頭版有一副您主持耶穌受難日彌撒的照片,信徒們都帶上了口罩,這也許是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現象吧。看來SARS已經改變了港人的生活。同49年的大陸人民一樣,1997年香港人民也歡天喜地地迎來了將要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共產黨。頭幾年總算順利的過去了,如今源於廣東,擴散於中共的隱瞞欺騙;只能殺身體的SARS病毒終於引起了香港人民的高度警惕!而另一種危害更大的,中共用來殺靈魂的各種病毒則未能引起香港人民起碼的注意。也許,不是人們看不到,而是世人太現實了。
您說:「要坐監就坐監,懲罰就懲罰,良心第一」,並就中國打壓地下教會表態,捍衛良心自由的風骨鼓舞了我。我認為即便是「二十三條」通過了,也不會讓您坐監;但必須為「良心第一」付出代價;如「忽然發病」等等,因為共產黨的天下是絕對容不得良心的。
我們是為了推動中國的宗教自由在紐約成立的一個宗教人權組織,我是發起人。為什麼要冒險來調查中國迫害宗教的真相呢?因為我相信神比共產黨大,公義必將戰勝邪惡。請允許我簡單的介紹一下自己,1960年8歲前我便隨父母進了中國最大的一個勞改營(湖北省沙洋勞改農場),一關就是二十年,在恐懼中長大,是神救我脫離了凶險,又使我來到美國從事這項事業。兩年來,我們蒐集了大量家庭教會信徒受到殘酷迫害的案例,事實說明:數千萬信徒們並非生活在中國《憲法》第36條的保護之中,乃是在恐怖的國家機密下默默地掙扎。
根據我們從2000年秋開始,由兩萬多家庭教會信徒對中國22省207個大小城市及無數個鄉村的56萬多名信徒所進行的走訪調查(由於很多人怕說或不說,故只能是一個不夠完全的,低於實際受害人數的保守數字),以實證資料統計出來的數字顯示: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6千萬以上的家庭教會信徒中至少有270萬人被任意拘捕過(即每22人中就有一個)、44萬人被判勞改勞教、 750人被通緝追捕、20 萬人被迫離家外逃或失蹤、1萬多人被迫害致死、2萬多人被酷刑至殘、13萬人被監視居住、112萬人被勒索性罰款。
2002年2月11日,為了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並促請布希總統在會見江澤民時提到宗教自由問題,我們除了通過國會議員再次向總統遞交了「迫害真相」外,還在他啟程前,在紐約和歐洲同時向國際社會公布了被稱之為「真相炸彈」的六份半中國政府陰謀迫害宗教信徒的機密與絕密文件以及《白皮書》。白皮書中以誓死忠於羅馬教廷的中國大陸主教團第一任團長範學掩大主教,95歲高齡的郭殿修神父、李連述神父等人的悲慘遭遇為鐵證,戳穿了如今是中國宗教自由「黃金時代」的謊言。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泰晤士報等媒體都作過及時的報導。而且,大多數美國國會議員都通過人權黨團共同主席沃爾夫議員得到了一本「真相炸彈」。至此,中國正在秘密推行殘酷宗教迫害的真相已廣為人知。
目前,即便是在美國,一切與良心有關的活動也都在中共秘密力量的嚴密監視之下。絕大多數中國人已不願公開談論,更不敢支持中共所痛恨的宗教自由。何況中共正在不擇手段地通過其「公秘結合」來控制一切與中國有瓜葛的人們(即利誘,恐嚇與精神控制等),目的是要迫使人們就範,為其所用,且幾乎已達到了目的。而不從者,便可能付出「令人莫測」的代價。在難以取得犯罪證據的隱形恐怖活動中(請看紐約的反恐照片)我的家早已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而被迫用在防恐、保險保安等方面的費用已經高達2、3萬美元。
隨著中國的對外開放,成功地加入世貿組織,貿易的快速增長,特別是順利贏得2008年奧運會的舉辦權之後,政府非但沒有因此緩解對宗教的迫害,反而認為這是國際社會對其暴政的獎賞,且以此為契機, 對不肯進愛國(黨)教會的基督徒們展開了更加凶殘地宗教迫害。另一方面,不少昔日優秀的中共黨員通過神學院已成功地轉形為今日十分愛「主」、特別活躍,且頗具影響力的神學家;這些人除了利用他們的影響力在海外淡化中共的宗教迫害外,還為迫害宗教找到了「神」學的根據;據說:要是沒有一個確實過分了一點的政府管一管的話,異端邪教便會在宗教自由的中國氾濫成災,那麼,純正的基督信仰可能會面臨滅頂之災(幸虧有共產黨義無返顧地拔刀相助,挽救了我們「純正的」基督信仰)。
大概無論什麼人都會有一個自己的夢想吧。童年在勞改營的時候我夢想著個人的自由。三十年後已經生活在美國了,想不到還是夢想自由:那是在遼闊的中國大地上所實現的宗教與信仰的自由!我熱愛自己的祖國和人民,用行動來信靠上帝,因而才不懼空前強大的邪惡勢力,敢將迫害宗教信徒的真相公諸於世。
現在不是看不到真相,乃是真相大白了。當世人們呼應鹿就是馬的時候,惟有您挺身而出,無畏使您成為當今基督信仰繼往開來的捍衛者。讓我們一起來推動中國早日實現宗教自由,使福音能無罪、公開、自由地傳遍祖國的大地。
願上帝保佑始終堅持正義的人們!
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 主席 李 世 雄 敬呈
2003年4月20日 於 紐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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