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樂:「我可以負責任地說」——跟著非典型肺炎流行的官話
讀了幾份媒體發表的大陸官方的非典型肺炎(SARS)新聞發布會記錄,印象最深的是,幾乎每位衛生局長、部長都要來這麼一句鏗鏘有力的保證:「我可以負責任地說,……」。這個新近特別流行的官話後面,就是讓人安心的消息了:患者很少,死者沒有或極少,傳染擴散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控制。安心之後,有些疑問,一吐為快。疑問之一:政府高官,在新聞發布會這樣正式和有記錄的場合說話,還可以不承擔責任嗎?是否有必要特地保證「可以負責任」呢?這是不是公信力下降乃至喪失的結果?是的話,保證承擔責任是否有用呢?保證承擔責任地發布的消息,如果後來被證實是假話,那麼「我可以負責任地說」這句官話,不就成了說笑話的開場白了嗎?
疑問之二:局長部長們保證對所發布的消息承擔責任,怎麼個承擔責任法呢?國人和瞭解大陸官場的老外都知道,大陸官府是集體開會領導,出了成績有人爭功,出了差錯無需個人承擔責任。莫非這幾位局長部長要學外國同行,以烏紗帽擔保,說的是真話?那麼所發布的消息,如果後來被證實是假話,長官們是要鞠躬下臺的嗎?現在有媒體報導,吳儀副總理視察廣東疫情,指責廣東當局處理失當。如果這個報導無誤,那麼廣東官員(如廣州市衛生局的黃局長)去年保證負責任地發布的消息之一--傳染擴散問題得到了有效控制,就是謊言。廣東官員哪位或哪些(如黃局長或命令他散佈謊言的官員)應該對負責任地散佈謊言承擔責任呢?怎麼樣承擔責任呢?還有媒體報導,北京市長承認,北京在全國兩會期間,掩蓋疫情。如果這個報導無誤,北京官員哪位或哪些(如北京市衛生局長或命令他散佈謊言的官員)應該對負責任地散佈謊言承擔責任呢?怎麼樣承擔責任呢?如果上述兩個報導無誤,中央官員那位或哪些(如國務院衛生部張文康部長或命令他散佈謊言的官員)應該對負責任地散佈謊言承擔責任呢?怎麼樣承擔責任呢?如果特地保證承擔責任後,散佈謊言,後來謊言戳穿,舉世皆知,說謊官員依舊不承擔責任,官照當,假話照說,那麼這票無恥官員就只配送到幼兒園去接受別說謊的再教育了。
新觀察論壇的網友化鵬,看了此貼後提出,這些長官們的「我可以負責任地說,……」,好像是跟朱前總理學的。他的話讓我想起,第一次聽到這個話,正是在看朱老闆的某次新聞發布會。看來模仿上級是這句脫口秀流行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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