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兩國歸俘 兩重天——有感於伊拉克戰爭
伊拉克戰爭開戰不久,美國女兵傑西卡受傷被俘,一個當地律師冒生命危險,去美國陣地報告,美軍精心制訂營救計畫,派兵佯攻,吸引民兵離開,以後將女兵救出。被俘女兵傑西卡被救之後,成了美國的英雄。媒體爭相報導,美國總統布希的反應是「太好了」,傑西卡的親友們紛紛到家中祝賀,一幅喜慶景象。傑西卡今年19歲,問她為什麼要當兵,她的回答是:當兵津貼高,收入多,可以攢錢上大學。這一消息傳開,美國有四所大學向她表示,要給高額獎學金,歡迎她去上大學。
*在美國俘虜歸來可當英雄*
美國人的英雄觀和中國有很大差異,調查顯示約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人把他們的朋友、親戚,特別是父母作為心目中的英雄。他們認為在戰爭、貧困、疾病、犯罪等社會頑症面前,總有人能從人群當中挺身而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影響社會、超越自我,也許,他們的頭頂上沒有神聖的光環,他們淹沒在人海裡毫不起眼,但在美國人們仍會對他說:「你們是我的英雄!」
在美國一次民意調查選出了二十位「生活中的英雄」。在前十名中,有兩人主要事跡是當過俘虜。排在第一位的是羅恩達.康納姆。1991年2月27日,他在海灣戰爭中被俘,8天後,雙臂骨折、一膝粉碎、右肩中彈的他奇蹟般地生還,震動美國三軍,被授予「傑出飛行員十字勛章」、「銅星勛章」和「紫心勛章」。
排在第六位的是約翰.馬侃,自1967年起在越南度過了生不如死的6年戰俘生涯,回國後受到英雄般的歡迎,從此步入政壇。
這兩個人當過俘虜並且堅持活下來,是其主要事跡。
可以看到,在美國政府和人民的心目中,戰爭中的俘虜絕不是什麼可恥的事情。
在激烈的戰火中,因為受傷,或者寡不敵眾,拚命只有找死,那為什麼不能放下武裝保留最可貴的是生命,求得生存的權利呢?。
不久前還看到一篇《美軍為何「求敗」》的文章。大意是美軍第10山地師1000多名士兵,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基地進行「高逼真」模擬實踐演習,在「敵」「我」激戰中,突然全部坦克都息了火,動彈不得,電信聯繫也中斷,使美軍處於四麵包圍,「全軍覆沒」的絕境。這是一場「求敗」的演習。
戰爭中勝敗乃兵家常事,不能光演習打勝仗,也要演習打敗仗。這篇文章發表在《解放軍報》上,有句話可能作者不方便講,那就是不能只演習抓俘虜,也要演習怎樣當俘虜。在不得已時,保留性命是最重要的。
*中國怎樣對待歸來的俘虜*
五十年代,在朝鮮戰爭中(當時叫「抗美援朝」),中國以「志願軍」名義參戰的部隊共有79個步兵師和幾個空軍師。在朝兵力最高時為130多萬人。
在這次戰爭中「志願軍」有數萬人被俘。停戰時,交換戰俘,除1.4萬自願去臺灣,其餘都回了大陸。
這次歸來的俘虜,回國後第一項任務就是集中起來進行審查是否有叛國行為,以後趕回原藉,不准繼續留在軍隊。數十年來一直接受嚴密的監控,在「四清運動」和「文革」中,多數都受到了各種侮辱和非人的待遇。有的被迫自殺。
1954年有1.4萬戰俘自願選擇去了臺灣,1月23日他們抵達基隆碼頭,受到熱烈的歡迎,臺灣當局,至今仍把這一天定為官方規定的節日-「一二三自由日」。投奔到臺灣的俘虜,境遇雖然各自不同,也有按間諜論罪的,但多數人都有一個發展的機會,有人從了商,有人成了政界要人,還有人出國留學,甚至成了諾貝爾獎的候選人。
前幾年兩岸開放探親,本是同一個村的兩個「俘虜」一個去了臺灣,另一個堅持愛國回了大陸。相別三十多年,狀況有很大差別,從臺灣歸來的「俘虜」,帶著黃金手飾回家送親人,一幅衣錦還鄉的派頭。而堅持愛國回大陸的「俘虜」,卻被折磨得未老先衰,窮困潦倒。見到舊日戰友,抱頭痛哭。
我國在越南戰爭結束後也會有歸來的戰俘,他們遭遇如何?只有天知道。
從一個政府,怎樣對待歸來的俘虜,可以看出這個政府的文明程度和是否尊重人權。一個只會鼓動戰士,在戰場上「視死如歸」,拚死抗爭到底的政府,不是一個民主的政府,不是一個尊重人權的政府。
日本軍國主義培養了一批敢死隊,開著自殺飛機撞向美國軍艦。
今日薩達姆,把平民當盾牌,號召民眾身綁炸藥與美軍同歸於盡,這些都是野蠻的作為。
最近有報導,薩達姆政權領導下的軍隊為了防止戰士投降,一律禁止穿用白色內衣、內褲。以免投降時脫下來打出投降旗子。有個士兵穿了件白色內褲,準備投降時使用,但平時不敢洗滌,怕被長官沒收。最後關鍵時刻,他脫下內褲打出旗子去投降,結果被打死了,因為他的內褲,已變成了灰色。
儘管薩達姆政府想盡辦法,逼迫戰士為其拚死賣命,但是到頭來還是無法阻止滅亡的命運。這就是,多行不義必自斃。
一個不尊重人權的政府,不會得到人民的尊重,早晚會被人民拋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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