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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駐京辦原副主任與多名女生的「艷遇史」

 2003-04-16 01: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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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府駐京辦事處原副主任詹敏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駐京期間和多個女學生有過「艷遇」。

  好色 年過五旬艷遇頻繁

  廣州市政府駐京辦事處原副主任詹敏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到了57歲這個人生的金秋年華,要在鐵窗裡嘗自己種下的苦果。在貪財的同時,也開始貪起色來。1995年,詹敏還在市政府辦公廳秘書處任處長期間,認識了常在市政府的大型活動中擔任禮儀小姐的楊× × ,他們一起上酒樓、出入歌舞廳終於互相勾搭上了。

  1997年5月,詹敏到駐京辦上任後,遠離家庭難耐寂寞,追逐女色之心又萌發出來,幾年間「艷遇」頻繁。據詹敏本人親筆交待:

  「1998年6月,我認識× × 學院的學生王某,開始先來往,吃吃飯,送她CD機。這個人比較多情,長相不錯,皮膚也很白。第一次發生性關係在某飯店。回北京上課前,她來找我要學費,我給了她2000元。最後她告訴我,她是被一個做生意的老闆長包的……」

  「1999年初,我認識來京進修古箏的學生安某。這個人長相雖一般,但文化涵養好,講話有哲理,春節後我把她帶到新宿舍,發生了關係,當時我給了她一張500元的購物卡。」

  貪財 受賄收禮錢物不拘

  1999年8月間,詹敏生病住進醫院,在北京經營裝飾材料的香港× × 公司送上人民幣10萬元作「慰問金」給詹敏買東西吃,補補身體。詹敏竟然坦然收下。
  同年10月的一天,該香港公司負責人施某又送給詹人民幣10萬元。同年11月,經詹敏批准,駐京辦事處撥付給施某工程款人民幣156.759萬元。

  施某與詹敏交往期間,先後送給詹NOKIA8810手機一部、雷達牌手錶一塊、金項鏈4條和衣物等,詹敏均「笑納」。

  圖名 借出書為名多次索賄

  1999年4月,北京作家出版社出版詹敏的長篇小說《獅城淚》。同年9月,詹敏把一張金額為2.98萬元的北京某印刷廠發票交給余某,余某即把發票拿到下屬的房地產公司「搞定」。詹敏報銷所得據為己有。

  1999年中,詹敏又找到該房地產公司的老總葉某,希望他能先資助自己出書,葉某在其辦公室送給了詹敏人民幣5萬元。

  1998年下半年,挂靠在廣州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的項目經理吳某,吳於2000年5月的一天與詹敏在某大廈吃飯時送給詹敏人民幣3萬元。同年11月,詹敏去南非考察,行前向吳某提出解決一些美金作使用。於是吳送給詹美金600元,詹敏又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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