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子張麗斌、李楊玲、黃林玉三人,是從大陸廈門偷渡到小金門,於三月一日被金門縣警察局警察臨檢查獲,經金門地方法院於四月二日判決確定,完成司法處分後,警方今天首度循小三通管道執行遣返,但遭到挫折。
金門縣警察局依據入出國移民法的規定,對非法入境的張女三人制發強製出境通知單,並派員護送到水頭碼頭搭船,不料,警方先後洽購大陸籍「新集美號」、「同安號」客船船票,惟大陸方面通知船公司不准她們搭乘,以致無法上船。
張女三人有家歸卻不得,隔著濃霧籠罩的金廈海域,流露出失望與落寞心情,其中有一女偷渡上岸後才發現已有身孕,憂心小寶寶出世後成為兩岸「人球」,還曾要求警方代買墮胎藥。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世界人權宣言宣示人人有返鄉權力,希望大陸方面能依國際慣例,及基於其中一女已懷孕的健康考量,同意張女三人能以便捷的小三通航班返回家鄉。
金門縣警察局指出,雖然兩岸之前有「金門協議」,需透過雙方紅十字會安排專船遣送,惟兩岸既然展開小三通,即應以便捷的金廈班況讓偷渡的大陸人民返鄉,正如大陸當局於今年春節將三名臺灣通緝犯以小三通班船送來金門的模式相同,讓雙方遣送作業能順利進行,建立共同合作打擊犯罪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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