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02年度各國人權報告》中國(前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以中國共產黨為最高權力核心的專制國家。共產黨員擔任幾乎所有政府、警方和軍方機構的最高職務。最高權威屬於政治局委員。領導人強調必須維持安定和社會秩序,並且致力於永久維持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及其等級結構。公民既缺少和平表達對以共產黨為首的政治體制的反對意見的自由,也沒有更換國家領導人和改變政治體制的權利。社會主義繼續是國家政治的理論基礎,但馬克思主義計畫經濟已經被實用主義所取代,經濟權力的下放也增加了地方官員的權力。黨的權威主要依賴於政府維持社會安定的能力;激發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由共產黨控制人事、媒體和治安機構;以及不斷提高中國13億公民中大多數人的生活水平。憲法規定司法獨立;但實際上,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和共產黨經常干預司法程序,並對很多引人注目的案件下裁決指示。治安機構由國家安全部和公安部、人民武裝警察、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及國家的司法、檢察和刑事系統組成。治安政策和治安人員對大量侵犯人權的事件負有責任。

中國繼續從中央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雖然國有產業在關鍵領域仍然佔主導地位,但政府已經使很多中小型國有企業私有化,並允許私營企業家擴大經濟活動範圍。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企業家享有更大的獨立性和非國營產業的擴展增加了勞動者的就業選擇,極大地削弱了國家對公民日常生活的控制。中國擁有龐大的工農業,是煤炭、鋼鐵、紡織品和糧食的主要生產國。主要出口產品包括電子產品、玩具、服裝和塑料製品。據官方公布的數字,本年度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約為8%。

中國經濟面臨很多挑戰,包括國有企業和銀行系統的改革、日益嚴重的失業和就業不足問題、建立一個有效的社會保障系統的需要以及日益擴大的地區經濟差異。近幾年,大約有8000萬到1.3億人自願離開農村去城市尋找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但他們常常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經濟和社會福利,其中包括教育和醫療。在工業部門,國有企業繼續精簡,造成了城市失業率上升,人們普遍認為它超過了官方估計的7%,很多資訊來源估計實際數字介於15%到25%之間。沿海地區和內地的收入差距以及城鄉收入差距繼續擴大。2001年城市人均收入為830美元,比前一年增長了8.5%。農村人均收入為286美元,增長了4.2%。官方統計的生活在絕對貧困狀態下的人口總數與前一年相比沒多少變化,政府估計有3000萬人生活在貧困中;而世界銀行採納不同的標準,估算出貧困人口約為1億到1.5億。

中國政府的人權記錄在整個一年中一直不佳,政府繼續有一系列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不過,政府在這一年中針對國際對其人權記錄的關注採取了一些措施:一些著名的異議人士獲釋;達賴喇嘛的高級代表獲准到中國訪問;政府同意無條件地邀請聯合國酷刑和宗教不容忍問題特別報告員(UN Special Rapporteurs on Torture and Religious Intolerance)和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訪華;法律制度的改革繼續進行;在西藏地區獲准進行的宗教活動的範圍略有擴大。但在本年度下半年,民主活動人士遭到逮捕,兩名西藏人未經合法程序就被判處死刑,工人領袖因被控犯有"顛覆罪"受到審判,從而破壞了這些積極進展。有關當局迅速鎮壓他們認為對政府權威或國家穩定構成威脅的個人或團體,不管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還是社會性的。試圖公開表達不同政見和宗教觀點的公民仍生活在受壓制的環境中。

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不經法律程序殺人、使用酷刑、虐待囚犯、逼供、任意逮捕和羈押、長時間的單獨監禁以及拒絕執行正當法律程序等。多數監獄的狀況仍舊惡劣。在許多案例中,特別是敏感的政治案例,司法系統拒絕給予刑事被告基本的法律保護和正當法律程序,因為當局更注重鎮壓政治反對派和維持公共秩序,而不是執行法律標準或保護個人權利。中國政府侵犯公民的隱私權。中國政府繼續執行限
制家庭子女數目的強制性政策。中國政府繼續嚴厲限制言論和新聞自由;新聞工作和作家的自我審查仍在繼續。政府繼續、有時還強化對因特網的控制和監督。中國政府嚴格限制集會自由,並繼續限制結社自由和遷移自由。宗教信仰者人數雖在繼續增長,但政府仍然極不尊重宗教自由,對維吾爾族穆斯林、藏傳佛教徒和包括地下新教和天主教團體在內的未註冊宗教團體的鎮壓仍在繼續。中國政府不允許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在中國和北韓接壤地區開展工作,並將數以千計的北韓人驅逐出境,其中很多人回國後面臨迫害。公民沒有以和平方式更換政府的自由。政府不允許獨立的國內非政府組織(NGOs)監督人權狀況。對婦女施暴(包括實行強制性的限制生育政策,有時導致強制墮胎和強制絕育)、賣淫、歧視婦女、虐待兒童以及歧視殘疾人和少數民族,都是存在的問題。在新疆,仍然實施嚴密的保安措施,侵犯人權的行為進一步加劇。政府繼續剝奪國際公認的勞工權利,在監獄設施內實行強迫勞動仍是嚴重問題。販運人口是嚴重問題。中國政府違反被國際社會接受的人權標準的原因在於,當局對公開表達不同意見容忍極低,擔憂發生動亂,以及保護基本自由的法律範圍有限或未能充分實施。

中國當局提前釋放了數名著名的政治犯。藏人阿旺群培、晉美桑布、阿旺桑珠、丹增圖登、阿旺曲吉、阿旺群宗、和堅讚卓嘎都提前獲釋。獲釋的還有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徐文立。但是,在本報告年度末,仍有數千人被監禁或遭其他形式的拘押,其中包括中國民主黨創始人王友才和秦永敏、因特網活動人士楊自立和黃崎、維吾爾族女商人熱比婭卡德爾、新聞工作者姜衛平、勞工活動人士劉京生、政治活動人士韓春生、天主教主教蘇志民、家庭教會領導人許國興、藏族尼姑平措尼珠、維吾爾族歷史學家Tohti Tunyaz、政治異議人士楊建利等。

沒有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中缺少合法程序繼續是一個嚴重問題。中國律師很少有人願意擔任刑事犯罪被告的辯護律師。根據援引政府內部統計數字的可靠報告,在這一年中,每7個刑事案中只有1個案子的被告有律師。一些律師因為擔任委託人的辯護律師而遭到拘留。當局經常破壞政治異議人士和宗教領袖及信徒所享有的法律保護。有20多萬人受到不經司法審議的勞教判處。中國的刑事程序不符合國際準則,最近幾年通過的新規定和政策未得到廣泛實施。一些律師、法學教授和法官繼續公開要求改進刑事辯護制度,包括建立具有更大透明度的案件資料制度、廢除逼供、實行無罪假定、司法獨立、保持沉默的權利、司法審議機制、對刑事辯護律師給予應有的保護,以及改進行政管理法,使公民有可能將政府的不法行為訴諸法律。

被按照《反革命活動法》判刑的囚徒現在有大約1300名,而這項法律已經不復存在。這些人中有很多人是因為以非暴力的方式表達政治觀點而被監禁。據可靠消息估計,仍然有多達2000人因參加1989年6月天安門廣場的遊行活動而被關押。自1998年12月以來,至少有38位中國民主黨領袖被以顛覆罪判處長期徒刑。在整個一年裡,政府繼續進行全國性的"嚴打"犯罪運動,它的一個突出做法是大肆逮捕嫌疑人員,有時候將他們帶到體育場裡,在數以千計的觀眾面前宣布判刑。截至年底,這場於2001年4月開始、原定持續3個月的運動,在有些地區仍沒有平息的跡象。一些異議人士、"分離主義分子"和地下教會成員成為打擊對象。這一運動在新疆進行得非常猛烈,被政府視為"分離分子"的人受到打擊。據報導,作為運動的一部分,中國官員在過去一年處決了4000多人,往往不經過合法程序。大赦國際 (Amnesty International)組織報告說,中國處決的人數超過了所有其他國家處決人數的總和。而且,被處決的實際人數可能遠遠超過了報告的數字。政府徒視死刑人數為國家機密。

許多觀察人士對政府以國際反恐之戰為藉口,嚴厲鎮壓以和平方式表達政治異議的維吾爾族分離主義嫌疑人士和獨立的穆斯林宗教領袖表示關注。據來自新疆維吾爾人社區的報告,當局繼續搜查和逮捕那些擁有包含未經批准的宗教內容的文字或錄音材料的維吾爾人。西藏和西藏以外一些藏族地區的人權狀況仍然惡劣,政府繼續對一些形式的宗教活動加以限制。

勞工抗議的規模日趨擴大,也更為經常。例如,東北數以千計的工人抗議拖欠工資、喪失福利、失業救濟金減少和管理腐敗。最大規模的抗議行動的組織者──姚福信、肖雲良、王兆明、龐慶祥──被官方人員拘留。政府聲稱姚福信和肖雲良兩人在這些工運爆發的前幾年,與國際組織以及中國民主黨有過接觸,因而指控他們犯有顛覆罪。

雖然中國的宗教信仰者人數在繼續增加,但是一些宗教組織,包括未登記的新教和天主教團體以及非傳統宗教團體的成員,繼續遭到不同程度的官方干預、騷擾和壓制。然而,其他宗教團體比過去享有更多的宗教祈禱自由。政府繼續貫徹所有宗教活動場所必須向政府登記或被置於官方"愛國"宗教機構監督之下的規定。在某些地區,當局竭力控制未經批准的天主教和新教教會的活動;宗教祈禱活動遭到驅散,教會領導人或信徒受到騷擾,有時被罰款、拘留、毆打或施以酷刑。截止年底,仍有一些宗教信徒因為他們的宗教活動而遭關押。中國政府與梵蒂岡的關係仍未取得改善,雖然雙方聲稱準備恢復旨在建立外交關係的談判。

中國政府繼續鎮壓法輪功精神運動。數以千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囚禁、被投入非法律程序內的勞教勞改營、精神病院或者特殊的改造中心。法輪功信徒舉行的公開抗議活動比過去幾年大大減少,一些觀察人士認為這是政府鎮壓的結果。據報導,自從1999年法輪功開始遭受鎮壓以來,有幾百名法輪功信徒死於酷刑、虐待和非妥善待遇。

政府嚴格管製出版物的創建和管理,控制廣播媒體,審查外國電視廣播,時常干擾海外電臺信號。在這一年中,一些出版物因發表了被政府視為不適宜的內容而遭到處罰,新聞記者、作家和研究人員遭到當局的騷擾、羈押和逮捕。因特網的使用在中國繼續擴大,儘管政府繼續、並且在某些時期強化對使用因特網的控制和監督。在這一年裡,政府利用日益先進的技術手段封鎖了許多網站;發起查封未登記的網
吧的運動──在一定程度上是為解決一場致命大火所引起的對安全的關注;要求因特網公司保證審查不適宜的內容。截至年底,根據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報告,中國有36名記者遭到監禁,其中包括14名網路記者。

(美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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