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兩歲孩子的母親,這兩天被一則廣告攪得心煩意亂:這則廣告蘊藏的意思我沒看懂,其恐怖的畫面卻將我兩歲的女兒嚇得哇哇大哭。
前天晚上8點鐘左右,我在廚房裡忙活,兩歲的女兒跟姥姥、姥爺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突然,我聽到孩子哇哇的哭聲,趕緊放下手中的活計奔向客廳,只見女兒扑在姥爺的懷裡,兩隻小手緊緊摀住雙眼。我忙問是怎麼回事,孩子的姥姥憤憤地說:「還不是這個廣告!」我趕緊把眼睛掃向電視,電視畫面上是一個帶眼鏡的老女人正站在衛生間的鏡子前,突然手機響了,正當她拿著手機發愣時,從身後蹦出一位時髦少女,然後手機裡就噴出血紅色的煙霧,這些煙霧噴在老女人的臉上,結果她臉上的五官一下子沒有了,只剩下動感地帶血紅色的標誌和一個傻愣愣的沒有五官的女人。
聽孩子的姥姥說,這已是我女兒第四次看到這個廣告了,每次看都會大哭大鬧一番,這次反應尤甚,一直哭鬧到凌晨1點多。
廣告追求新奇、創意無可厚非,可是不是也該考慮一下觀眾的感受,將畫面做得平和一些呢?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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