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披露了她的慘遇--
2002年6月18日中午,就讀於福安市社口鎮某中學初一的林燕正在教室裡為下午的政治考試做著最後的準備。突然,有個同學叫她:「外面有人找你,叫你一定要去。」不明就里的林燕走到學校門外,看到姐姐的一個熟人胡某與另兩個女孩在一起,便問有什麼事。三女孩一把將她拉到學校後面小巷裡的偏僻處,叫林燕跟她們「去南部做妓」。林燕不從,胡某便找藉口甩了她一巴掌,另一女孩林某某用磚塊砸她的背部。
一陣拳打腳踢後,林燕仍不肯就範,瞅準一個機會,她扭身就往家裡跑。三名惡少女一直緊追其後,並不停地向她扔磚頭。林燕好不容易跑到家中,未想三名惡少女竟然破門而入,三人在房內蒐羅了一些林燕的換洗衣物後,將林燕連拉帶扯地拖到胡某家中。
在胡某父親的房間內,三名惡少女將林燕的衣褲脫光,並殘忍地用掃把柄捅她的私處,並用相機拍下照片,以此脅迫林燕答應「去南部做妓」。林燕誓死不從,惡少女就抄起手邊的電筒對準林燕又是一頓毒打。
不久,胡某的父親回家,惡少女趕緊讓林燕穿好衣服,並將她拖到胡某的睡房裡。打累了的胡某和林某某在房間裡抽起了煙。兩名殘忍之極的惡少女在用生薑塞住林燕的嘴巴後,又開始用香菸燙林燕的手臂,並用生薑在四處燙壞的傷口上不停地搓擦,林燕痛得昏了過去。直至晚上8時許,三名惡少女熟睡後,林燕才逃脫。
林燕逃回家後,向家人哭訴了受害的經過。父母親十分憤怒,隨即帶上女兒到學校報告情況。學校立即派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陪同父女倆到社口鎮派出所報案。
事發後,身心遭受重創的林燕再也不肯回到原來的學校就讀,無奈之下,母親只好讓她轉學到另外一所學校。可是,同學們背後的竊竊私語和那種怪異的目光,每時每刻都在噬咬著她的自尊。林燕的話越來越少,目光也越來越呆滯,偶爾會神情恍惚地在母親面前流露出「活得好沒意思」的念頭。無奈的母親只好讓林燕先輟學回家,以防再出什麼意外,並安慰她說:只要有了錢,就帶她到省城的大醫院做整形,將被燙傷的手臂修復好。
禍不單行。由於牽念女兒精力分散,林燕的父親在開車送貨的途中,又連人帶車翻進了十餘米深的山溝裡。經醫院全力搶救,才得以脫險,卻落下了失憶症。如今,無法從事任何活計,只能呆呆地坐在家中。林燕被惡少女殘害的事,經旁人提醒後,他才能隱約記起一點點。
據瞭解,林燕事件發生後,福安及寧德的部分媒體曾予以曝光,福安市相關部門對此案也予以高度重視。但遺憾的是,三名惡少女中除胡某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處以一年勞動教養外,其他涉案人員並未予以相應懲處(註:三少女之一的吳某某全過程未出手打林燕)。除此,林燕也未獲得分文的賠償。
林燕的母親對記者說,自己是個農村婦女,沒有文化,沒有能耐,家中接連遭受如此的打擊,只能每天以淚洗面。她不怨天,不怨地,只希望法律能為女兒討回公道,得到應有的賠償,這樣才有錢為女兒受傷的手臂做整形,她才能實現對女兒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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