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探密

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這些年大家看多了,也說累了,請靜下心來研究。國家和社會有很多事物要處置,這就要設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編製,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秩序,這本身並沒有疑義。但問題恰恰出在這裡,究竟怎樣來設置?

通常情況下,設置一個省級的二級機關,也就是廳局辦,一般在200---100人之間,除了與本機關業務直接有關的處室,比如計畫科技基建設備情報及若干專業處室外,其他設置幾乎千篇一律,諸如機關黨組(委)紀委人事行政保衛處共青團工會及與上下級對應的一些協會,而行政處則又包括了行政及財務科車隊以及三產等,以保障職工的工作和生活福利,簡單地說一個小社會。那麼其中直接與業務有關的部門和人員能站多大比例,一般佔五分之三,如果此地比較腐敗,比例就會顛倒,這是部門設置。

設置一個機關必須有房子,少說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不算佔地面積,至於建築水平因地而異,但不會低於三星級。

機關的一班人,黨政正副手決不低於5人,每人一輛車(按規定不一定都有)一個司機,此外處科長有車的也不少見。

一個廳局級幹部,一年除了工資,需要多少財政支付,各級人大應當有個規定的上限。是不是可以說,各地每年支付一個廳局級幹部的財政支付可以建一所希望小學!在直轄市司局長不算官,在省會和大的地市處長隨處可見,那科長媽滿地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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