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萬里的天空忽然陰雲密佈。
90年代中期,深圳提出了「二次創業」的口號,據說這個口號提出來的原因是北京一著名學者所寫的一篇「特區不特」的文章,現在深圳已沒有人再提這個口號了,如今的深圳又走到一個十字路口,又面臨著一次選擇。
媒體之毒
在深圳的房地產行業中曾流傳著這樣的一句話「黑夜有多黑,你就有多黑」,這句話用在深圳的媒體上也是極為恰當的。
在寬敞而又美麗的深南大道邊有一座異常氣派的40多層樓高的大廈--深圳特區報業大廈,據說該大廈是國內最氣排最豪華的一座報業大廈,而該大廈的主人是全國最大的報業集團- -深圳報業集團。《深圳特區報》就在這座不僅外表華麗,內部也非常華麗的大廈裡辦公,在不少外人的眼裡這座富麗堂皇的大廈是神聖的,可又有幾個人知道它的秘密?它的污垢?
2003年元旦剛剛過完,就爆出了一個真實的消息,深圳特區報的訂閱情況極不理想,沒有完成訂報任務,在無可耐何的情況下,報社出臺了一條規定:凡沒有完成訂報任務的送報員自己要出錢訂報,於是2003年元月報業行業出現了罕見的奇特現象,特區報業集團的發行人員幾乎人人出錢訂閱報紙,其中一些發行人員的「自覺訂報」費已接近2萬元,筆者通過調查得知,發行人員所訂的報紙自己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就當廢紙賣給廢品收購站。據說出臺此項規定的深層原因是為了報社領導的「政績」,報社的發行人員成了報社的訂報客戶,深圳又破了一項全國記錄。
中宣傳部早就有規定,不允許編輯、記者拉訂報客戶,但在深圳卻是個例外,報社不但允許,而且還鼓勵編輯、記者去拉訂報客戶,並把編輯、記者所拉的訂報客戶名稱及訂報數量製作了一張表格公布出來,通常編輯、記者所拉的訂報客戶都是大客戶,這些訂報客戶的訂報份數大都是3位數字,也有一部分是2位數字,這些編輯、記者所拉來的訂報大客戶中幾乎都是通過各種關係,各種各樣的交換條件,比如說以訂報費換取廣告,為訂報大客戶撰寫新聞報導等,在這些訂報大客戶中究竟有幾個是為了閱讀報紙而訂報的?答案是:沒有幾個。
深圳報業的訂報方式也破了全國記錄,不僅訂報時間之早,每年的8月份就開始大張旗鼓的打出了訂閱明年報紙的廣告,而且訂報優惠打折之高(最高為4折),但另筆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為什麼訂報宣傳如此之早,訂報打折如此之高,最後還是沒有完成訂報任務,自已的報紙究竟受不受市民歡迎,為什麼有的報紙人家根本就不打折,也沒有過早的宣傳訂報,反而廣大讀者自覺去訂閱、去購買。不僅順利的完成了訂報任務,還超額了,這些深層次的原因,只有報社領導自己心裏最清楚不過了。
1999年8月底深圳的大街小巷一下子出現了近40家「特超」(特區報業集團連鎖超市的簡稱)。事隔一年之後,這40家「特超」全軍覆滅,可謂其興也快,其亡也快,涼的,熱的也快。據知情人士透露,特超的倒閉,絕非「天災」,實為人禍,其一開始管理就極為混亂,任人唯親,且存在著不少的貪污腐敗行為。特超的倒閉給報社帶來了幾千萬元的損失,豈今為止,報社沒有任何一個人為這個巨大損失負責。
深圳的報社財大氣粗,一年近7個億的廣告收入,廣告收入都很清白嗎?來看一下特區報業集團的子報--《晶報》,這份被逼出來的子報,近觀其誕生以來的一年半的表現,可謂平平,並未受到廣大讀者的追捧。為了與外地報紙爭奪廣告資源,《晶報》的分類廣告尤其是招聘廣告、婚介廣告、家政廣告簡直是混亂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幾乎沒有一個真實的廣告,招聘廣告幾乎被酒店、賓館、歌舞廳所做的招聘公關人士的廣告壟斷,而這些招聘公關的廣告其實就是招聘「雞婆」、「鴨公」的廣告。深圳真的很需要那麼多的雞婆、鴨公嗎?而這裡招聘公關的廣告其本身就是虛假騙人的。這些招聘廣告刊登在報紙上表面看上去很文明,其實骯髒的很。筆者曾給特區報業集團的廣告部打電話,接電話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員,筆者問她,為什麼報社明明知道這些招聘廣告有問題是假的還要在報上刊登出來。這位女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理直氣壯的對筆者說:「公檢法部門還知法犯法,我們報社刊登幾個虛假廣告又算得了什麼?」筆者聽到報社這位女工作人員登峰造極的精彩答覆,競目登口呆,一時啞口無言以對,趕緊挂斷電話,落荒而逃。
眾所周知,深圳的報業競爭異常激烈,激烈到什麼程度。2001年5月份發生在深圳對《南方都市報》的封殺事件就形象的說明這種白熱化的競爭程度,這次封殺事件使深圳又破了一項全國記錄,而這次封殺事件的始作蛹者是誰,看一看深圳特區報業集團的一份內部刊物- -特區報通訊(2000年底出版)的一篇《關於深圳市報紙零售市場的調查與思考》的文章,答案就不言自明。深圳媒體封殺《南方都市報》的事件驚動了市政府,市長出面了,市長說《南方都市報》是錯的。這次封殺事件最終以《南方都市報》刊登道歉聲明而結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南方都市報》是輸在了權力上,古語云:小不忍則亂大謀。《南方都市報》是深謀遠慮的。在這次封殺事件中究竟誰是最後的贏家,深圳的廣大讀者心知肚明,表面上贏了的一方,都沒有贏得廣大讀者的心,表面了輸了的一方,卻贏得了廣大讀者的心。被市長批評了的《南方都市報》為什麼如此受到廣大讀者的熱情追捧,市長是否應反思一下,廣大讀者的心是最公正、公平的裁判員。這次封殺事件使深圳的媒體臉面丟盡,也給深圳的城市形象增添了一層永遠揮之不去的陰影。技不如人,應奮起直追,不應搞小動作,深圳的媒體本應在此次封殺事件中進行反思,總結教訓,可深圳的媒體並沒有這樣去做。今年春節剛剛過完,2月10日深圳的紙媒體又自己給自己扇了一個大耳光。深圳的兩大報《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於2月10日聯合給報刊攤下發了一個通知,通知規定每一個報刊攤每天必須完成30份《深圳特區報》、15份《深圳商報》的零售量,一個月之內完不成任務的,視自動退出攤經營,所交納的報攤押金3000不退。
深圳有幾千個報刊攤,這幾千個報刊攤大部分分別被深圳市郵政局及上述兩家報社所控制,這幾千個報刊攤幾乎被郵政局及兩大報社所平分,剩下的一點點的份額分別是《人民日報》、中國殘聯及個體戶所開辦的報刊攤。深圳廣大讀者眾所周知,上述兩家報並非受讀者歡迎。讓每一個報刊攤每天必須完成30份的零售任務,至少有2/3的報刊攤根本就完不成任務。這意味著這些報刊攤的主人不僅要失去報刊攤位的經營權,而且還要失去3000元的押金,所以兩大報社聯合下發的這個通知剛剛出來,廣大報刊攤主人怨聲載道,怒氣難平。這哪裡是在賣報紙,簡直就是強買強賣,這那是報社行為,簡直就是強盜土匪行為。報社是政府所開辦的,本應是精英薈萃的地方,但看一看上述種種黑幕,簡直就是奸商薈萃的地方。兩大報社所下發的這個通知出臺已近一個月的時間了,至今仍未見政府相關部門給報刊攤主人一個滿意的答覆,那怕是過問一下。
兩大報社聯合下發的這個通知,又讓深圳破了一項全國記錄,又造就了一個讓深圳城市形象永遠揮之不去的陰影。
媒體是不是應該在考慮如何盈利的同時,也想自己的責任和使命?
媒體不再熱衷於以「社會良心的代表」相標榜了,近年媒體新一輪繁榮浪潮中,不少新興媒體都把目標鎖定在了為新生中產階層或准中產階層提供與其生活方法相對應的資訊消費上,要麼時尚、要麼財富。
所謂的「新銳」媒體,「新」不過是包裝上的新,「銳」最多也只是在觀念和時尚的創造上表現出了一些想像力而已,工眾真正需要的是媒體的理智和良知。深圳報業集團主辦的一份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境外報紙--《香港商報》,在2002年4月14日A8版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的大字標題是「媒體冷漠令人心寒」,小字標題是「關於他們的報導究竟有多少?文章中「他們」包括工人、農民、城市人群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該篇文章沒有署名,想必作者有所顧慮,該篇文章鞭韃了媒體的視力眼,為被媒體漠視了的弱勢勢群體發出了吶喊,可惜的是媒體知道應關注那些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但卻做不到。
經常在報上看到某某人因貪污腐敗而鈴鐺入獄,媒體對這些「碩鼠」作了詳細的追綜報導,廣大的讀者、市民拍手稱快,卻很少有人去反思:刊登這些腐敗分子消息、文章的媒體是不是就很清白、潔身如玉呢?
我們中國的古語是很厲害的:已所不欲,無施與人。
暫住證--黑幕重重。
「黑夜多黑,你就有多黑」這句話用在深圳的暫住證上也是極為恰當的。
深圳自1990年起設立暫住證,統一收費為每個300元。1996年改為磁卡式暫住主。十多年來,深圳的暫住證為深圳帶來了巨大的利潤,而且還提供了不少就業機會,有不少有門路的人士專門靠這個小小的暫住證吃飯。不管深圳的公務員願不願聽,實事明擺著的,一年光暫住證的收入就有10個億,其他省市羨慕的不的了。
深圳暫住證的收費之高,又破了全國記錄。300元一個,實在讓那些幾百萬的打工人士心疼不已。2001年夏季,國內高知名度的政經雜誌《南風窗》向社會發出了強烈的呼籲:難道在我們自己的國家居住也叫暫住?。真不知是深圳那位高人發明瞭」暫住證「這個詞彙。也許是蒼天有眼吧,感動了蒼天。2001年底,中央一聲令下,全國暫住證收費統一為5元,深圳的官員一聽嚇了一大跳,連忙派人前往北京公關,公關的結果,中央還是給了深圳一點面子,深圳的暫住證統一收費為15元,儘管這一價格仍是深圳官員難以接受的,但中央決意已定,不敢不接受,在北京公關的深圳官員也無功而返。
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上,會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超市都在瘋狂的讓利打折,「買一送二 」,「買100送50」,買100?00「,甚至出現了「買100送110」的誘人購物廣告,讓你看了心動不已,覺得做上帝真好,與此同時,深圳的暫住證也在瘋狂的讓利打折,一瀉千里,從 300元一個一下狂跌至15元一個,讓那些幾百萬實實在的打工人士狂喜不已。感謝中央的英明決策。
深圳暫住證跌至15元,讓那些打工人士沉浸在驚喜之中,但煩惱也隨之而來了。2000年之前,在深圳辦暫住證,需要有計生部門的證明、單位證明、勞動部門的證明,三證必須齊全才能辦理,這是政府規定的。可是這三個證明許多人都沒有或不全,但有必須辦理暫住證,否則隨時會有被抓的危險,所以最後也就產生了為數不少的地下代辦機構,只要你再多交 60元代辦費就可以暢通無陰的辦到暫住證(共計300+60=360元)。至於政府規定的那三個證明也就成了一紙空文。95年之後的時光,是暫住證代辦機構易盛的年代,連居委會的老大媽也在四處奔波,聯繫業務,為人代辦,筆者辦過4個暫住證,基中有3個是居委會的老大媽給代辦的,而這個居委會所在的派出所就在市政府旁邊。到了2000年之後,那些代辦機構也慢慢轉為了地上機構,政府似乎默認了這一點。走在大街上,時不時會看到代辦暫住證的廣告,就連大街上那些派出所保安的值勤點也打著代辦暫住證的廣告牌,不管有沒有證明,只要交300元錢,就可辦理暫住證。但到2002年情況又急轉直下,沒人敢公開代辦暫住證,政府又多了辦暫住證的種種條件限制,就是找人代辦也很難辦到,15元一個的暫住證,代辦費至少要60元。可見暫住證黑到了什麼程度。想當年辦暫住證收費300元的時候,政府的相關部門都很積極的去做。但當暫住證狂跌至15元的時候,政府的相關部門卻沒有了一點積極性,看來政府的公務員也是見錢行事,而不是見事行事。深圳的公務員對暫住證價格降至如此之低,至今仍耿耿於懷,沒有了寬廣的胸襟。政府公務員的胸襟代表了這個城市的胸襟。
我們中國的諺語是非常之厲害的:有錢能使鬼推磨。
前幾年深圳的派出所抓人抓的特別厲害,其抓人不是以好人、壞人為標準,而是以有沒有暫住證為準則,只要是你沒有暫住證,不問清紅皂白,統統抓起來送到收容所。深圳暫住證的威力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身份證,深圳高於中國。那時沒有暫住證的打工人士整天提心吊膽,派出所經常將許多沒有暫住證的無辜人士抓進收容站,而收容所見錢眼開,只要有幾百元錢,交給收容所就可出去,這種「黑金」交易在前幾年是司空見慣的,至今也沒有完全鏟除,這種黑金一部分流入到了個人的腰包,一部分流到了執法部門所設立的小金庫,極少部分流入到了財政。為此市政協委員極為反感,對此提出了很大的意見,這一丙年深圳派出所攝於廣大市民的語論壓力才有所收斂。
今得前兩年,深圳某一派出所將一名無辜的少女抓來,然後送進了收容所,該收容所竟然讓一名交了錢的不認識該少女的男子將這名少女從收容所領走(該少女也不認識這男子),而這名少女竟被該男士帶到荒郊野外給強暴了,之後該少女被拋棄在荒郊野外。而該少女幸運的是沒有被殺掉,我們還要非常感謝那名只強暴了她而沒有殺掉她的那位男子。這件事情激起廣大市民的憤怒,深愛市民所喜愛的《南方都市報》曾大版面的報導過此事,不過最後也不了了之。是什麼原因使這件影響極大,極壞的事不了了之呢?聰明的讀者早就猜到了。2001年3月份,朱鎔基總理在全國人大閉幕會上回答中外記者投問的時候,通過電視現場?輩ハ蛉(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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