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暫不同意CCTV4繼續播出

臺北廿八日電,新聞局 27 日宣布,今年暫不同意中共中央電視臺第四套節目(CCTV 4)在臺灣播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去年申請的轉播許可期效,至 28 日截止,由於收視戶與業者間定型化契約有五天頻道終止預告期,臺灣地區有線電視收視戶自 3 月6日起,將無法收看前述節目。

 新聞局指出,基於多年來臺方未獲得對岸對等互惠待遇,以及為保護、協助台商向大陸發展媒體產業,在獲對岸善意回應前,新聞局將不同意有線電視業者同步轉播 CCT V4 節目之申請。

 大陸中央電視臺第四套節目,多年來均於臺灣的有線電視全天候同步播出,直到去年新聞局長葉國興認為該作法與規定不符,必須檢討。經業者重新提出申請,新聞局再依個案核准自中午 12 時至晚間 8 時,每天准播八個小時。去年一度停播,後來改採核准限時播出,新聞局發現反彈聲浪不顯著,收視率則明顯低落。

 不過,前新聞局長趙怡等人,則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主張基於資訊流通等考量,應准中央臺第四套節目在臺完整播出。

  新聞局詳列大陸電視節目在臺播出時數,包括 10個衛星頻道(含境外頻道),在臺灣地區每週播出 21 個大陸節目,每週時數達 160 小時;相對而言,臺灣頻道從未獲准在大陸播出。

 新聞局強調,臺灣准許大陸中央臺第四套節目播出逾 10年,並准大陸電影、錄影節目帶播出,但去年臺灣東森、年代、三立、非凡等衛星頻道業者,曾赴大陸申請落地,沒有任何一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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