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中國人非人!

記得在某期《中國兒童畫報》上看到過這麼一個小故事:一個小學生冒著生命危險從車輪下搶出了一枚一毛錢的硬幣,其唯一的動機是為了硬幣上的國徽不被玷污,為此贏得了警察的敬禮和路人的欽佩。

這種在崇高名義下灌輸漠視生命的道德觀的醜惡的說教,我們已經領教得太多太多。這個故事之所以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它不但極端地反映了我們教育思想的缺陷,而且集中暴露了國人缺乏關愛、尊重生命這一基本素質,暴露了生命意識嚴重缺席、生命權被粗暴踐踏的嚴峻現實。

中國底層百姓自古以來就有蟻民、草民之稱,在肉食者眼裡,他們的生命壓根就不值錢。"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統治者眼裡,人民是用來壓迫、剝削、放牧並需嚴加防備的牛馬豬羊;在歷代英雄偉人眼裡,人民是用來爭城奪地、建功立業、成王成霸的工具武器;在共產黨眼裡,人民是哪裡需要往哪擰的革命螺絲釘,讓往哪搬往哪搬的一塊磚,是埋頭拉車、任勞任怨、吃的是草、擠的是奶的老黃牛、小母女、孺子牛,人權、生命權等同於豬權!"(破戒草之五十五:依舊人民是草民)。

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這樣評價"那些殘忍的聖人":"歷史上這種聖人不勝枚舉。他們藉口維護真理、神權、皇權、國家,其實不過是維護他們自己的特權。他們以為自己的血永遠高貴,卻毫不吝惜人類的鮮血!"。

這種"粗暴踐踏"和"嚴重缺席",這種"上面"不把老百姓當人看、老百姓也不把別人當人看的狀況,至今依然故我乃至變本加厲。中國人的生命權被"穩定"壓倒了,被"國家"鎮住了,被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四個堅持、十六大、政治大局、種種"崇高"精神等堂皇宏大的詞彙遮掩和消解了。

魯老爺子從歷代莊嚴仁義的文字中讀出"吃人"二字,老梟也從形形色色的文件、文章、報告、口號、宣傳中,從"穩定壓倒一切"、"主權高於人權"、"寧失千軍、不失寸土"的喧嚷叫囂中,從"有關部門"對種種"突發"事件事故的處理中,都發現了"吃人""殺人"的惡毒字樣,發現了我們的黨和政府、領袖領導們及"有關部門"對人民生命的冷酷漠視甚至肆意踐踏!

近幾年來,全國特大事故頻發,死神的黑翼籠罩著神州大地。廣西南丹的瞞天過海,山西富源的瞞上欺下,山西繁峙的轉移屍體、焚屍滅跡…,這樁樁件件著名的礦難,讓我強烈地感受到中國人民生命的被忽略,生命意義的不斷貶值,生命權的沒有保障。追根溯源,固然可以羅列種種原因,如安全生產歷史欠賬多、投入不足、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暢、整治不力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能落到實處等,但歸根結底還在於對人民生命權的忽視。

更加可恨的是,"有關部門"在處理善後事宜時的醜陋乃至邪惡的表現。如最近發生的南京湯山鎮發生特大落毒案,官方媒體報導延宕、輕忽,搶救過程歧視窮人,官方拚命封鎖消息、自吹自擂…,都令人心寒之至!

聯想到不久前山西繁峙義興寨金礦發生的違法開採、違規作業、致人傷亡後不僅不思搶救,反而千方百計毀屍滅跡的惡性犯罪事件,聯想到這幾年來,農民因交不出稅費或被打被逼被迫流落他鄉,或被非法關押被當場擊斃,或被逼無奈仰藥自盡等悲慘現象,聯想到各地對農民、法輪功分子、退伍老軍人和下崗職工上訪的"依法"嚴打,深感其中的異曲同工之妙:對人權特別是生命權的極端不尊重!

媒體在有選擇地報導一些傷人、殺人的案件時,總是說罪犯是極度自私、法盲,或者缺乏法制知識等等,只有少數評論文章指出:這些案件的根源在於"缺乏對人的生命的基本的尊重"。

西方國家也難免會發生突發性事件,也會有人因種種原因而開殺戒,但不同的是他們的新聞可以全方面跟蹤報導,整個社會會盡力給家屬們以最大限度的安慰,政府將反省、問責、改進、吸取教訓…,而有關領導往往要引咎辭職,甚至國旗也要降半旗誌哀,令人感到平民的生命與當官的一樣重要,看到國家對民眾生命的敬重。

佛道儒都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尊重生命是三教共同的精神。佛教以為,生命對眾生(佛學中眾生包括動植物)都是寶貴的,眾生都愛惜自己的生命,具有強烈的求生願望。對於人類而言,每一個人都有求生存的權力,都應有安全感;道教主張建立人與自然和諧共存意識,主張不同種族、民族、宗教的人和諧共處;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其"仁者愛人"、"博愛之謂仁"的觀點和"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本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都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和對人類自身責任的體認。

可惜的是,佛道在現實世界影響有限,儒家則被歷代帝王所利用,或棄其精華而取其糟粕,或作為表面的裝飾,陽儒而陰法。而我黨半個多世紀以來,實行的教育是階級鬥爭、是宜將剩勇追窮寇、是痛打落水狗、是對待敵人像秋風掃落葉一樣無情,這種冷酷鬥爭哲學,又把所剩無幾的仁恕之道、博愛思想、把人性、人文和人道主義精神,摧殘破壞殆盡,把人變成缺乏生命意識的蠢牛木馬,變成漠視生命尊嚴的魔鬼野獸!

尊重生命,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社會中每一個人。不尊重生命的組織是不道德的組織,不尊重生命的政府是不合法的政府,不尊重生命的社會是不安全的社會,不尊重生命的人和生命得不到尊重的人,都不是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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