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曝出醜聞:「讓愛住我家」是克隆品?

「2003年度我最喜愛的春節晚會節目」在央視元宵晚會上頒發,由趙明、麥瑋婷一家演唱的歌曲《讓愛住我家》捧走了歌舞類一等獎,但令人意外的是,網上卻爆出了該作品是一首臺灣歌曲的「克隆品」的新聞

  《讓愛住我家》克隆《愛我們的家》

  昨天,記者在瀏覽央視國際網站時,發現了有網友留言對《讓愛住我家》得獎提出質疑,一位網友直指《讓愛住我家》可能涉嫌剽竊,其歌詞和旋律與臺灣一首廣為流傳的歌曲極其相似!據瞭解,這首臺灣歌曲的名字叫《愛我們的家》,在這首歌的末尾,這樣唱到:「讓愛天天住你家,讓愛天天住我家,不分日夜秋冬春夏,全新全意愛我們的家。」這和三十晚上趙明一家演唱的《讓愛住我家》的最後一段何其相似!另外,《愛我們的家》前半段的歌詞:「每個人愛他家就有光彩,每個人付出家就不孤獨,每個人珍惜家就有甜蜜,每個人寬恕家就有幸福」和《愛我們的家》的歌詞「愛是不吵架、愛是忍耐、愛是付出不講任何代價、愛是珍惜、愛是不嫉妒」也能夠一一對應起來。如此巧合,再加上麥瑋婷就是在臺灣長大的,使人無法不問:《讓愛住我家》和《愛我們的家》怎麼就這麼像呢?那麼,《讓愛住我家》是怎樣創作出來的呢?麥瑋婷曾經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說:「在一個安靜的夜晚,孩子都入睡了,我和趙明在工作室裡醞釀這首歌,僅用了兩個小時就完成了詞曲創作。」

  中央電視臺戲曲音樂部的製片人陳謙昨日也證實,大年三十晚上,他剛剛看完《讓愛住我家》這個節目,就立即有人打電話給他,向他反映這首歌的旋律和歌詞與臺灣的一首歌很雷同。不過,他對這個問題並不以為然,「如果真是剽竊不就是一個版權問題嗎?」記者昨天還多次撥打總導演金越的電話,但可惜都無法接通。

  夫婦二人曾是職業歌手

  由一個普通家庭來一起演唱一首歌曲,是今年春節晚會的一大創意,為此,晚會劇組向全國徵集家庭和歌曲。趙明一家憑藉這首《讓愛住我家》脫穎而出。春節晚會當天,主持人在報幕時就說:「觀眾朋友們,你們將第一次看到業餘演員走上我們春節晚會的舞臺,演唱他們自己創作的歌曲!」導演金越大年初一在新浪網做客時也聲明,夫婦倆絕對不是職業歌手!但據記者瞭解,趙明其實是一個職業歌手,是和李春波一起出道的,當年在廣州曾小有名氣,雖然現在不當歌手了,可還在從事與音樂有關的工作。昨天,李春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證實:「趙明當年在廣州時和我是鄰居,他是一個很有潛力的歌手!」另外,趙明的太太麥瑋婷據說在結婚前曾是一名歌手。

  《讓愛住我家》獲得成功後,有評論說:平民挑戰大腕明星的時代到來了。記者昨天在採訪了一些觀眾後發現,觀眾將選票給《讓愛住我家》,是因為聽說趙明夫婦是來自於觀眾中間的,更是因為他們的歌是原創的。這兩點是《讓愛住我家》勝出的法寶,現在,《讓愛住我家》傳出了「剽竊」和「職業歌手裝業餘觀眾」的醜聞,許多觀眾對自己的選擇有點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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