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與貪婪,2002年落馬經濟名人

人們在回眸2002年時驚訝地發現,曾經呼風喚雨的財富名人紛紛落馬,竟然成為一道耐人尋味的新景觀。

就在「中國第二富豪」楊斌落入法網之後,同樣進入過福布斯富豪榜的仰融在出走美國後被有關方面批捕。即便是曾經被美譽為中國民族品牌旗幟的「健力寶」,當初創業的五大元老居然有4人「翻船」,身居全國人大代表的李經緯更是牽涉上了貪污的罪名。

與此同時,名人云集的金融圈屢爆要案。2002年11月1日,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朱小華以受賄罪被判刑。隨後,爆出中國建設銀行前行長王雪冰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收受貴重禮品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

對於銀行業另一位「大鱷」段曉興而言,2002年同樣是一個無奈的災年。這位62歲的中國華夏銀行前行長被認定犯有受賄罪。

中國新聞週刊發表評論稱,「他們雖然也知道『伸手必被捉』的法則,但他們還是選擇了鋌而走險--有人為了享受與金錢,有人為了政績與臉面。」

「火山依舊在那裡,它並不總讓人看見。但是,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會突然噴發。一旦噴發,正踏在火山口的人只能是毀滅。不管你剛才是多麼榮耀,也不管你的攀登是否已經接近成功。」

公開出版的《商務週刊》選擇了「黑色」這個詞語,用來形容這些經濟名人接連落馬的季節。

事實上,如果認真追蹤一下這些身陷法網者的人生軌跡,我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金錢貪慾對於人格和信仰的侵蝕,也可以清晰感受到監管失控對於冒險和舞弊的放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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