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露田:「恐怖判罪」與「恐怖肺炎」
韋露田--有感於中共以「恐怖主義」罪因判王炳章二十一世紀伊始,「恐怖」二字成為世界人類最新熱門詞彙。中國人的春節假剛過,在中國大陸便發生了兩件與「恐怖」有關的引起海內外人士關注的事件。其一是著名中國海外民運人士王炳章被中共當局以「間諜罪」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無期徒刑;其二是中共地方當局宣稱「不知源頭」的怪病「奪命肺炎」(非典型肺炎)在廣東省日益蔓延,引起粵港市民人心惶惶,社會上瀰漫著一片「恐怖」情緒。
上述兩事件風馬牛不相及,但有關當局對事件的處理手法則如出一轍,秉承中共一黨專政、唯我獨尊的作風和政治文化。
根據各方面的消息和報導,王炳章從被捕到審訊,都是在沒有依照正當司法程序和秘密封鎖的情況下進行。美國國務院對中國法院以「恐怖主義」罪名起訴和重判不同政見人士表示深切關注。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則對此反駁,稱有關王炳章的「整個審判過程是根據中國法律進行,亦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黨大於國、黨大於法、沒有司法獨立的中共獨裁專制體制下,所謂「根據中國法律進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云云,只能間接證明了王炳章案的不公平審訊,令人懷疑中共當局濫用反恐怖主義作為鎮壓異己的新專政工具。至於廣東省有關當局對引起省港澳民眾恐慌情緒的「奪命肺炎」的捂蓋子手法和滿不在乎、草菅老百姓人命的恐怖態度,已引起了廣大民眾的反感和輿論的批評。現在事情還未了結,怪病引起的恐怖仍在蔓延。
以上觀之,「恐怖判罪」與「恐怖肺炎」,其罪魁禍首之遺害於人類,不是與真正的「恐怖主義」不相伯仲嗎?
(《動向》2003年2月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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