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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公司百多萬美金 買通解放軍太子黨

 2003-02-14 18: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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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台聯立委陳建銘13日指控,具有四二%官股的陽明海運公司,每年至少輸送高達一百五十萬美金左右的「顧問費」,給予特定中共高層人士。而根據檢舉人提供的資料顯示,其中一人為中共大老葉劍英之子葉選寧。

何博文14日報導,陳建銘表示,陽明海運公司雖在八十五年轉為民營,但交通部仍持有四二%的官股;同年,為拓展大陸業務,陽明海運新加坡投資的子公司,赴香港成立子公司「陽凱」,並持有其高達九一%的股權。

陳建銘指出,透過陽凱公司,陽明海運進一步收購大陸凱利集團四二%的股權,同時要求凱利集團,每年必須提撥稅後盈餘的四二%給中共太子黨相關人士,打通大陸市場的關節。陳建銘透露,凱利集團極有可能是與大陸軍方投資的保利集團相等級、同性質的公司,但為何具官方性質的陽明海運,不避嫌的與大陸軍方所投資的企業合作,內情很不單純。

陳建銘轉述,昨天事情爆發後,陽明海運執行副總蔡明旭立刻和他聯繫,坦承由於進入大陸市場相當困難,必須動用高額的「顧問費」才能打通大陸官方,順利在大陸地區營運,不過顧問費並沒有每年高達五千萬新台幣,未來顧問費的多寡會連同佣金額度一併進行檢討。

根據陳建銘提供的檢舉內容指出,陽凱公司獲利,確未依據九一%的股權比例分配與陽明海運,而是先行扣除百分之四十二的稅後盈餘,透過凱利集團,匯予三位尚須查證的特定大陸人士。

陳建銘表示,檢舉人同時提供一份八十九年十二月中,由董事長陳庭輝署名的陽明海運密件,指出:「目前本公司持有陽凱股份九一%,經考慮陽凱盈餘分配前須依約定支付顧問費,陽明實質盈餘分配率為五二.七八%」。說明瞭四二%的顧問費是存在事實。此外,陳建銘還揭示陽凱公司損益表、主辦意見單二張附件。其中主辦意見單載明:「據陽凱九十年度預算,在未計入大船加入營運之影響下,估計支付顧問費前預算盈餘約在三百萬美元之譜」。說明當年度輸送特定人士顧問費利益,近一百五十萬美元。

陳建銘表示,陽明海運七位董事中,交通部代表就佔了五名,兩位監察人也都是交通部派出,純就商業角度而言,將營利四十二%的顧問費輸送他人,不符商業常理,更何況具官方性質的陽明海運,何以每年經層層轉手,以陽凱公司名義,輸送高達五千萬台幣的鉅額利益與中共人士。

他抨擊交通部許可陽明海運將近半利潤,輸送給未出分毫資本的大陸人士,損害臺灣人民的利益。

陽明:進軍大陸需借重政商關係

另據中國時報張佩芬報導,陽明海運公司遭人檢舉該公司以其在大陸投資的陽凱公司獲利的四五%,做為大陸顧問費一事,陽明海運董事長陳庭輝表示,這幾名顧問原是陽凱的股東,擁有四五%股權,一九九七年時經過協商,陽明買回四二%股份,並取消其參與董事會權利,陽明則以提供四二%顧問費做為交換條件。由於陽明一再降低給陽凱的佣金,壓縮陽凱獲利;實際上,過去六年大陸顧問總共僅獲得約兩百萬美元顧問費。

出面檢舉陽明付給大陸顧問高比率顧問費的宗孝安,是一九九六年陽明派駐陽凱的副總經理。目前在大陸經營貿易的宗孝安,農曆年前曾經返回臺北,並向交通部與本報等提出檢舉,當時記者經向陳庭輝與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查證,兩人都指出宗孝安因為要求重回陽凱工作不成,而四處檢舉陽明。

根據宗孝安的說法,陽明聘請的三名大陸顧問,主要是大陸解放軍系統人馬與中共大老葉劍英的兒子,而陽明提供獲利四二%做為顧問費,一年約要付出一百五十萬美元,完全不符合常規,其中顯然隱藏弊端,主導全案的陳庭輝與前陽凱總經理韓克武必須承擔責任。

陳庭輝則說明,凱陽是一九九六年由陽明香港公司陽凱與大陸凱利集團合資設立的公司,當時陽明因為進軍大陸需要借重大陸政商關係良好的企業力量,而軍方系統的凱利當時滿有實力的,因此陽明選擇凱利做為合作對象,待陽明順利完成民營化後,因為不再具官方公司身份,即與凱利集團協商,由香港陽凱買下凱陽四二%股份,凱利僅保有三%股份,但是原四二%股份轉為顧問費,主要目的是讓大陸股東退出董事會。

蔡堆稍早則指出,宗孝安有透過管道向他提出重回陽凱工作的要求,但因宗孝安以揭發陽明弊端做為工具,陳庭輝表示無法接受。

因為陳庭輝與陽明總經理黃望修日前陪同交通部長林陵三夫婦參加陽明在日本四國今治造船廠所建造新船的下水典禮,週日才會返國,在國內坐鎮的陽明執行副總經理蔡明旭表示,陽明這幾年在大陸業務大幅成長,去年營運量約二十九萬個廿尺櫃,較前年成長約一倍,但是給陽凱的佣金卻一再降低,去年才又降了二%的佣金,總公司的政策是海外公司要有賺錢,但是不能賺多,利潤盡量回饋給總公司,因此過去六年所發出的顧問費僅約兩百萬美元左右。由於台聯黨立法委員陳建銘昨日針對陽凱問題對外發表訊息,交通部航政司昨日下午要求陽明提出一份說明書,以便向行政院做出解釋。

【記者郭錦萍/臺北報導】台聯立委昨天指陽明海運每年將一百五十萬美元顧問費送給中共高層。陽明海運澄清表示,陽明的子公司當時在香港成立是為進軍大陸,其間所支付的顧問費是給法人不是個人;且是在律師見證下支付,完全合法,六年支出的兩百萬美元,是含買回四成股權及顧問費。

陽明海運副總經理蔡明旭指出,八十三年間,陽明海運為準備進入大陸市場,由陽明在新加坡成立的陽凱公司,轉進香港,當時的資本額一百萬元港幣,陽明握有百分之五十五股權,中資股東凱利則有百分之四十五股權。八十六年凱利出售股權,陽明以每股一元港幣,買回百分之四十二股權,現在凱利還保留百分之三的股權。雙方當時也協議每年提撥陽凱一定比例盈餘,以顧問費名義支付給凱利。

陽明海運表示,八十六年購回四成二股權時,花了一百五十萬美元;若加上每年顧問費,到現在共付了近兩百多萬美元,而非立委指稱的每年一百五十萬美元。

陽明也強調,顧問費是依約付給凱利,而非持定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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