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的「行賄率」昭示了什麼?
據《檢察日報》消息:在著名抗日將領楊靖宇的犧牲地吉林省靖宇縣,原白山市政協副主席李鐵成擔任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借調整、提拔幹部之機,大肆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144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李鐵成案有一個令人吃驚的現象是受賄面廣,行賄者眾。長達9頁的「行賄人名單」顯示,行賄者分布在縣委、縣政府機關各個部門,基層鄉、鎮機關,省直、中直企業等100多個單位。在全縣範圍內,所有的機關部門竟沒有一個單位不向李鐵成行賄,未發現一處「空白點」。據統計,全縣160多名科、局級以上幹部,除李本人和他的妻子外,幾乎無一人不為了「政治前途」向他行賄。
筆者注意到,消息在談到100%的「行賄率」時,用了「令人吃驚」四個字,但在我看來,此種現象其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必大驚小怪。我說這話也並非主觀臆斷。多年來,我都仔細地觀察到,在每年的中秋、春節兩個節日之前,所在小城的那些地位顯赫的權勢部門領導的宿舍門前,總是車水馬龍,交通擁堵,前來「進貢」者絡繹不絕,排隊等候。而我們不能不承認,這樣的「景觀」絕非個別,大江南北,長城內外,恐怕莫不如此。所以,對李鐵成案人們不會感到吃驚,而是見怪不怪了。
100%的「行賄率」說明:用人上的壟斷性是多麼嚴重!請看:李鐵成在出任靖宇縣縣委書記後,就迫不及待地抓了個「一把手」工程,使機關各部門「一把手」的使用,只能由他一人「欽定」。他不點頭,「誰也不好使」。不少「一把手」們很快明白過來了,不給李「上上炮兒」(即送禮行賄),就別想在他這個「一把手」底下再當「一把手」。為了將全縣領導幹部的命運完全操縱在自己的股掌之間,李做書記6年中,頻繁調整幹部,搞得全縣幹部人心浮動,不得不把心思用在如何升遷上。於是,一些領導幹部逐漸把賄賂李鐵成作為陞官晉爵的必由之路,成為窮縣富書記的生財之道。
100%的「行賄率」還向我們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行賄買官之風是何等盛行!從李鐵成大肆受賄而「心安理得」的心態和行賄人坦白交代的行賄目的來看,靖宇縣絕大多數領導幹部已完全進入了非常可怕的「花錢有官做,做官有錢花」的惡性循環圈。雖然李鐵成受賄錢物高達144萬元,但與很多受賄者不同,李沒有索賄行為。之所以如此,正是當地猛烈的送禮行賄之風,像高效催化劑一樣,加速了他的腐敗。正如李在《悔過書》中所說:「這錢是送給縣委書記的,不是送給李鐵成的,換成孫鐵成,他們也照樣送。倒不是我選擇這些日子讓他們來送錢,而是他們在這樣的日子來送錢物。」
100%的「行賄率」又讓我們不得不發問:納稅人的錢到底有多少被「挪作他用」?地處吉林省東部山區的靖宇縣,是吉林省的幾個國家級貧困縣之一。該縣1999年的財政收入只有1920萬元,城鎮人口平均每月收入不足230元。然而就在這一年,身為縣委書記的李鐵成卻利用職權瘋狂受賄近44萬元,相當於當年全縣財政收入的2.29%,佔全縣200多名科、局級以上公職人員全年工資額的近80%。如此說來,領導幹部的薪金不都用於買官了嗎?非也。如果從個人身上「出血」,那點工資也遠遠不夠。渠道顯然只有一條:公款行賄,狂用納稅人上繳的稅款,實現自己保官陞官之目的。
今日早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 關鍵字搜索: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