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美國公民、醫學博士李祥春先生在回大陸省親時因法輪功身份而被中國警察拘捕,不得不一人孤獨在拘留所度過舉國歡慶、萬家團圓的春節。
雖然大陸警方聲稱他可能會被起訴破壞廣播電視傳播系統,並被判刑7至15年,但在他被拘留一週後外交部發言人的說法卻只是他「可能涉嫌切斷有線電視網的電纜、破壞公共設施」。到今天他已經被監禁兩個多星期,卻還沒有被正式起訴。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大陸警方舉動這麼反常?細細想來,是因為案件本身就是一起恐嚇敲詐案。
首先我們可以很確信地推測,李祥春根本就沒有幹什麼違法的事情。江澤民一向對法輪功出手狠毒,巴不得抓一個判一個,這次為何那麼遲疑呢?他不敢判美國人嗎?顯然不是,不然他不會不顧國際關注,關李祥春那麼長時間,擺開一副要拿人開刀的架式。唯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沒有找到很好的證據。按照大陸那麼發達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每年投下幾百億的財力物力,要查出李祥春在國內的一舉一動那是易如反掌。到現在都沒有什麼眉目,顯然是因為李祥春沒有犯法,實在不能找到證據,對一個清白的外籍人士捏造似乎可信的證據,似乎還有點難度。而且李祥春的職業是醫生,他根本不掌握破壞廣播電視和干擾衛星所需的高科技。他16大召開前後去過中國時,因為他的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被抓,但立即就被釋放了。如果要跟電視插播的事情有關,那次就該出事了。可見這次李祥春被抓與那無關,那罪名是子無虛烏有,只是個表面的說辭。
其二,江澤民採用這種虛張聲勢,隨意栽贓的手法由來已久。從所謂的天安門自焚,到所謂的什麼殺人案,一個個漏洞百出,跟和平理性的法輪功學員扯不上關係。當然那些都是在國內,栽贓了外人不容易搞清楚,不知是真是假,半信半疑。江澤民急了就開始要栽贓到國外,希望別人能上上當。結果先是說香港發出干擾衛星的電波,後來雖然董特首努力配合,都終於沒法憑空造出個高級可信的證據來,只好不了了之。然後江澤民又去訛詐臺灣。臺灣那麼多人煉法輪功,江澤民自然寢食不安,又聲稱臺灣有衛星干擾源,想恐嚇臺灣同胞,讓他們不敢支持法輪功,甚至去去恨法輪功。臺灣政府認真搜尋了一回,也沒發現什麼信號蹤影。現在就輪到美國了,拿美國公民李祥春開刀。
江澤民的這次敲詐如此明目張膽,不講牌理,驚動美國上下聯邦政府,看來是有點黔驢技窮。江澤民自己最近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告上法庭,而李祥春是起訴人之一。江澤民上次放了李祥春,而這次狠心抓一把,大概跟這新發生的起訴案有關。抓李祥春,一是為了報復李祥春,甚至可能提出什麼要他撤訴以換取他的釋放的條件;二是為了恐嚇其他法輪功學員,看看你們還敢不敢再告我;三是為了向美國人要價,反正美國一定會來要人的,先把我的案子給撤了吧。大陸當局到底有沒盤問李祥春告江一案,有沒有提出要其撤訴以換取他的釋放,對美國政府提出了什麼要求,現在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江澤民知道,別人會明白他這次抓人的意思。
那麼江澤民的敲詐效果到底如何呢?這次李祥春案結果又會如何呢?香港是北京的掌中之物,董特首不敢不惟命是從,為了彌補自己當初的「失職」,就更努力地為23條立法,江澤民的敲詐在自己的地盤下得逞了這麼一點,不算得手,江感覺一定不爽。臺灣沒發現什麼衛星干擾證據後,鄭重宣布毫無此事,等於暴露了江的謊言,替法輪功洗了清白,小馬哥後來又為法輪功仗義直言,可見江澤民的敲詐沒起什麼作用,應了「失道寡助」的古訓,這就只能讓江干跺腳了。
這次李祥春一案,按照筆者估計,同樣是一場枉然的恐嚇敲詐。李祥春,還有那麼多法輪功學員敢把江澤民送上法庭,就不會被這樣一場綁架案嚇倒。三年半的殘酷迫害,無數學員被迫害致死都沒有改變他們堅持說真話的決心,沒有停止他們要尋回公道的努力,現在的拘留又怎麼能夠呢?敲詐勒索對法輪功學員無效,那麼對美國政府呢?美國早已明白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各級政府的數百份褒獎,無數譴責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決議案就是明證。要他們違背良心幫著江澤民對法輪功施壓,根本不可能。況且美國三權分立,行政立法系統還無權過問司法。所以大概的結果就是,美國會對江聳聳肩,說聲:對不起,我實在無辦法幫你的忙。所以最後江澤民不管怎樣氣急敗壞,上竄下跳,可能還得要放人。到頭來,江演了一出搬起石頭砸自己腦袋的滑稽戲,令人發笑,只是不知道江戲子這樣的戲還能再演幾回。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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