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記者受賄舉報增兩倍 孫振索賄18萬被捕

明報專訊: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的資料顯示,2000年,中央級新聞單位共查處31宗有償新聞事件;2001年有25宗;2002年則接到此類舉報74宗,較前年增加兩倍。違紀行為包括新聞從業人員索要財物,也包括收受採訪對象主動提供財物等。

京記者索18萬掩口費被捕 採訪「不利材料」要脅公司

北京一名記者利用職務之便,暗訪掌握一家公司的「不利材料」,然後以「曝光」為要脅,向該公司索要18萬元人民幣「掩口費」,拿到15萬後仍不滿足,要對方「補足尾數」,最終被北京豐臺區警方拘捕,警方近日以「涉嫌敲詐勒索」將其拘留。該記者在獄中坦承,自己因買樓不夠錢,打算敲一筆後另謀職業。內地法律專家指,該記者行為屬受賄,根據《刑法》可處10年以上徒刑。

據本報瞭解,該記者叫孫振,任職《京華時報》熱線新聞部。該報職員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稱,孫振「已經不在報社,他兩個月前就離職了」。

恐嚇發萬字稿揭醜

《北京青年報》報導,現年33歲的孫振屬「流浪記者」一族,1997年7月畢業於瀋陽一所知名藝術院校,分配到秦皇島一所大學教攝影課;1999年不甘寂寞,去深圳闖蕩,半年後又從深圳回到東北。在家賦閑半年後,應聘到瀋陽某媒體,2001年11月來京,受聘《京華時報》熱線新聞部。

去年12月中旬,孫振接到一封署名「官眾」的讀者來信,反映北京某公司工作環節中出現漏洞。經過一個月的明查暗訪,上月21日、22日,孫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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