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振坤:致江澤民的一封公開信

江澤民先生:
三個代表的出臺,我們是歡迎的,但我們所看到的現實,不是進步了,而是退步了,三個代表在實踐中就完全成了代表腐敗、代表壟斷、代表特權。我妹妹的命案,就是驗證三個代表的一樁有力的鐵證。

我妹妹2002年5月23日從湖南隆回至廣州的途中,在湖南郴州市被人拐賣,當時就有人報警,但郴州市公安局未採取任何解救措施,導致我妹妹5月26日就被殺害,並拋屍郴州許家洞河中。郴州市公安局未經家屬簽字,5月28日就將遺體火化。更為惡劣的是,郴州市公安局居然拒絕立案偵查。就這樁命案,我多次申訴,至今已近一年,毫無結果,中共官僚勢力的德行真是令人髮指。

我要你和中國共產黨公開回答三個問題,第一,拐賣婦女算不算犯罪?第二,殺害人命算不算犯罪?第三,怎樣用三個代表來回答我妹妹的命案?在這樁命案中,共產黨究竟代表什麼?是代表犯罪份子的利益,還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的犯罪浪潮為什麼如此猖獗,中國共產黨扮演了一個什麼角色,你做為國家主席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我通過這樁命案瞭解到,中國有70%的命案不予偵查,是因為這些命案屬於貧弱階層。我妹妹的命案,不是一個特殊案件,而是一個一般案件,我們就拿我妹妹的命案來做篇大文章。我並不是要為我妹妹一個人講公道話,而是要為千千萬萬的受害人來講公道話,為無權無勢的貧弱者來代言。我並不是要你和中國共產黨向我一個人做回答,而是要向千千萬萬有命案沉冤的受害者家屬做回答,向全國人民做回答,向全世界人民做回答。

中國共產黨口口聲聲說要講生存權,以生存權為藉口來抵制普遍人權,一個連生命權都得不到保障和得不到尊重的國家,哪裡有什麼生存權可言;連人命都可以草菅,還有資格談人權嗎?我妹妹的命案,放到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去,都是說不過去的,我相信人類道義在國際社會決不會喪失,生命權是得到全人類尊重的。中國封建時代都有「人命關天」一說,何以今天的中國共產黨既已墮落到了連最基本的生命權都不予尊重的程度了呢?三個代表中國共產黨又做到了哪一條?為什麼連最基本的人心都失掉了呢?

我以前總以為中國共產黨在一些最起碼的原則上是遵守人類規範的,但我妹妹的命案,卻給我上了生動和沈重的一課。

2003年2月1日(段振坤先生是中國學者,現居中國大陸,著有《政治五原則》等著作)

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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