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長大了當『三陪』」

近日讀到兩條消息,憋在心裡面,堵得慌。套句老話: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
不久前某媒體披露了這樣一件新聞,說的是作者在與一個賣唱的小姑娘交談時問她長大了想幹什麼,11歲的小姑娘脫口而出:當「三陪」。作者問她知不知道「三陪」是幹什麼的,小姑娘說是「坐臺的」;作者又問她「坐臺」是什麼時,小姑娘反問作者道:「你是真不知道還是假裝不知道?」這一問問得作者啞口無言。

無獨有偶。近日某報又披露了這樣一條消息,一個年僅13歲、剛讀初中一年級的小男孩懷揣5元錢來到一理髮店門前,見店內只有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子坐著,便推門進去問:「5元錢可以『泡』你嗎?」說著就上前抱那女子。不知道是錢太少還是人太小的緣故,這個小花花公子挨了女子幾巴掌,結果還進了派出所。

相信,凡是有良知的人,在聽到小姑娘「我長大了當『三陪』」的「理想」時,在聽到年僅13歲的小男孩就想「泡妞」時,都會像我一樣感到無比震驚。

不能怪孩子亂說話,也不能怪孩子太早熟。童言無忌,我相信那個小姑娘表達的是她真實的想法。因為她在回答文章作者提問時還舉出了具體的榜樣「劉女襄女襄」,說劉女襄女襄就是當「三陪」的,很找錢,「每天能掙三四百元」。孩子的思維很簡單,既然當「三陪」很找錢,那我長大了為什麼不能當「三陪」呢?那個小男孩也是因為聽了同學傳授的經驗才想去嘗試一下「泡」小姐的味道的。

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誰毒害了我們的孩子--要知道,他們可是祖國的花朵呀?!

近些年來,在一些地方,興起了一股股濁流,所謂的「黃色消費」十分紅火。在一些夜總會、卡廳、洗腳屋、按摩房等等所謂服務場所裡,發生著一幕幕不該發生的交易。有些管理部門出於各種考慮,要麼睜隻眼閉隻眼,要麼大玩貓捉耗子的遊戲--隔一段時間整頓一下,越整頓越「昌盛」,越「昌盛」越整頓,有的甚至充當邪惡勢力的保護傘,致使賣淫嫖娼這一醜惡現象愈演愈烈,在有的地方甚至到了失控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利益使然,可以說是利令智昏。有些地方的領導片面理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為只要把經濟搞上去了,就掌握了硬道理。有的人甚至肉麻地說,為了把經濟搞上去,「不惜犧牲一代婦女」。一些地方領導有這樣的認識,那地方黃禍氾濫也就不奇怪了。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