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黑社會

沒事別找事,無事趕緊退,一旦粘身上,問問黑社會。這聽起來有點玄,而現實往往如此。

前些天,去一家修理部修理摩托車,被人坑了190元。朋友知道後,對我說: 這事交給我,我認識黑社會的老大,保準跟你兩天結案。 我說: 我本人就是幹工商的,個體戶坑人本來就歸我們管,我何苦六指手鬧痒痒--多一道子?!

第二天,我投訴縣消協。縣消協的同志說: 通知個體戶調解,得經縣經保委批准,否則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依法查處。 於是,我求助經保委,說盡了好話,總算拿到了經保委的批復。當我把批復交到消協領導同志們的手裡時,消協領導說: 此事系經營者欺詐行為,管轄權在工商所,你去找工商所罷。

到了工商所,工商所受理此案。經營者答應當天下午退回多要的款項。

事隔一夜,經營者以工商所袒護自己人為由,大鬧消協和工商所。單位的同事也紛紛說我做事太毛糙,修車一點也不小心。辦案人員規勸說:人家比你還帶勁,吃點虧就算了罷。 我表示一定要爭個裡表,辦案人員以收管理費為由,往局裡經檢股移交,辦案人員著手調查,經營者家人來局鬧事,並揚言說:「身為個體股長,吃拿卡要貫了。修車掏錢,霉他了。」

於是,我兩次求助110,一位公安干警說: 修車無價,別說多給你要了190元,就是多給你要1000元錢,你也得給人家。

兩個月過去了,我依然等待處理結果,辦案人員說:人家說你的車是推來的,騎著走的。時間長了,無法取證。我說:根本用不著取證,我的車是50木蘭,經營者硬先說給我換的是60曲軸。60的曲軸是怎樣換在50車上的。這不是明擺著的坑人嗎?!

遇見朋友,朋友問那事處理的怎樣?我搖搖頭,朋友說:這事要是找老大,怕也不會惹這一肚子氣。此時的我,只好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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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羽佳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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