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帶信上訪被抓 被民警勒令認錯

中國青年報記者報導,1月16日,北京市正在召開「兩會」。這一天,也成了讓北京市民李起(化名)刻骨銘心的一天。今年45歲的他,來到該報講述了那天的經歷。「14日那天,我在報紙、電視上看到了兩會召開的新聞。有一條新聞說,人大代表開會期間接受群眾來電來信,迅速給予回覆和解決,受到百姓好評。從那天開始,我就琢磨著怎樣把自己多年來沒有解除的一塊心病反映到人大會議上去。」

李起是農業部農業規劃設計研究院的一名職工。15日,他花了一整天的時間,認認真真地寫了一封致人大代表的信,反映他對一項地方政策的看法,「希望給予答覆和指導」。

16日13時30分左右,李起拿著寫好的信來到人大代表所住賓館的傳達室,請服務人員轉交信件。此後,就發生了一系列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服務員拿到信後,讓我等候,接著就進去了。過了一會兒,出來一名保安人員,將我帶到了治安崗亭。崗亭的治安民警拆開信看了內容,就反映的問題問了我幾句,隨後叫來了派出所的警車。警車把我拉到派出所後,一位姓畢的警察對我做了筆錄,並叫我承認3條:一、這是上訪行為;二、下次再也不去了;三、這次我錯了。我下回確實也不會去了,我只是向人大代表反映問題,並沒有鬧事,卻受到這樣的對待,難道我下回還會再去嗎?但我覺得我沒錯。結果,由於『對自己的錯誤認識不深刻』,我被送進一間地下室,一直關到天黑。」「到了傍晚18時左右,我家所在地派出所的民警來了,又用警車把我帶到派出所。在那裡,我見到了我單位的領導,他也被叫來一起做筆錄。就這樣一直到21時,我才獲准離開。條件是我必須寫下一份保證書,承認自己上訪錯了,並保證再也不這麼干了,然後簽字蓋章。」「我還是覺得我沒錯。我這樣就算上訪嗎?再說,就算上訪,難道就錯了?我作為人民的一分子,向自己選出來的人民代表反映意見,怎麼就不行呢?向人大代表反映意見就該被警察抓嗎?可我要是不承認錯了,不但我走不了,連我們的領導也走不了。最後,我只能違心寫了保證。」「算下來,我在派出所內整整呆了7個半小時。回到家後好幾天,我心裏一直很彆扭。我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處進行了詢問,回答是如果情況屬實,我應該沒有任何錯。那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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