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公民因法輪功身份被中國公安拘捕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月29日報導,據美國駐上海領事館消息,舊金山灣區的一名法輪功學員、美國公民查爾斯-李於1月22日從舊金山飛抵廣州機場後,立即被中國安全人員拘捕,隨即被解往揚州。北美法輪功學員指出,查爾斯-李的被捕就是因為他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並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他。

這是本月第二宗外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拘捕事件。有跡象表明,中國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外籍身份越加無所顧忌,澳大利亞女公民南西-陳於本月回四川家鄉探親時遭拘捕,當地警察公開稱,抓她的原因就是因為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

30多歲的查爾斯-李,中文名李祥春,醫學博士畢業,曾在哈佛大學做過研究,2000年搬到舊金山灣區,目前經營中成藥的生意。

消息說,查爾斯-李被拘留後,很快被送往江蘇省揚州拘留所。據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公民服務處的官員轉述中方說法,李的被捕與於去年10月因攜帶干擾電視電臺的儀器有關,中方稱李當時在揚州被捕,後逃脫。李在灣區的朋友稱這是謊言,是中國警方隨意安加的指控。

揚州公安局政保處專案組的警察今天承認,該組負責查爾斯的案子。

查爾斯-李目前可能面臨3至7年、或15年徒刑。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公民服務處的官員莎拉-塔卡絲(Sarah Takas )昨日探望了查爾斯,並向他提供了一份中國律師名單。然而法新社早在1999年8月24日就報導,中國法院已命令所有律師不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言人許侃剛今天指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三年鎮壓中,從來不講任何法律,卻玩弄法律條款任意指控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從來都得不到真正的法律保護。江氏政權只有在徹底停止鎮壓法輪功後,才談得上講法律。許侃剛強烈呼籲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查爾斯-李。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