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布十大「行賄案件」 贓款多在百萬元以上

中新社廣州一月二十七日電(唐貴江 鐘亞雅)廣州市檢察院二十七日公布該市二00一年以來查處的十大行賄案件。

  二十七日公布的十大行賄案件是:

  一、楊廣輝賄賂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鄧以銘、原廣州市荔灣區副區長胡凱帆人民幣五萬、港幣三十萬、美金一點四萬等共計人民幣九十二萬元人民幣案,現已立案。

  二、鄧靜堅賄賂原廣東某室內工程設計施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咸元等五人一百七十五點二萬元案,二00一年十月,鄧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三、林紹輝賄賂原廣州市危房改造建設管理所所長周承秋一百零五點三萬元案,二00一年十一月,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四、葉自信賄賂原廣州市荔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德和一百零六萬元案,二00二年四月,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五、張小慧賄賂原廣州白雲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經理劉文雄、原廣州市白雲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衛紀鎏、廣州市危房改造建設管理所所長周承秋共一百六十七萬元案,二00二年一月,張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六、劉思培賄賂原從化市幹部療養院院長曾自強、原從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廖仲興約兩百三十八萬元案,二00二年一月,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七、張偉雲賄賂原番禺電力局黨委書記黃彪一百三十萬元案,現已立案。

  八、郭志雄賄賂原番禺電力局黨委書記黃彪、原番禺電力局局長岑春霞人民幣一百一十六萬元、港幣九萬元案,現已立案。

  九、羅勇鳴賄賂原廣州市白雲區新市鎮政府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黃加、副主任劉信游三百萬元案,現已立案。

  十、張耀森賄賂原廣東某獸藥廠廠長程海一百一十四萬元案,現已立案。(完)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