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姦美少女為2萬元竟為強姦犯翻供 險些進牢房

南京一女青年為了區區2萬元錢,竟然給強姦自己的男孩翻證,結果差點進了「號子」。
  
  去年10月1日晚上,家住浦口區的女青年葉某、姜某到某學校找女同學秦某玩。當晚,秦某將葉、姜兩個人領到男朋友王青家住宿,3個人同睡一張床。王青見姜女漂亮,竟然當著葉女的面,將姜女給姦污了,當時姜年僅15歲。事後,王青還扣押了姜某和葉某不讓走,說是領她們出去打工。直到4日下午,兩個人方得以逃離,因年齡小,兩個人逃到南京市內,到了10日,因身無分文又回浦口家中拿錢,結果給王青發現了,姜給其毒打了兩次。11日晚,姜女和葉女被打怕了又到王青家住宿,當晚,姜女又給其強暴了。12日下午,姜某趁機到派出所報警。
  
  王逃跑了一個多月後被民警擒獲。可王被捕後,姜某突然到檢察院翻證,說和王發生性關係是自願的。檢察員經過內查外調,終究查出了事出有因,原來是王青的父親給姜某做工作,給了她2萬元,此後,她就到檢察院翻證。姜後來也認清了事情的嚴重性,主動交待了問題,受到了從輕處理。而王青的家人則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其兒子昨被判5年零6個月徒刑,2萬元也給沒收了。


(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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