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駁回死緩藏人上訴

中國四川一家法院週日(1月26 日)駁回了分別判處死緩和死刑的西藏男子阿安扎西(丹增德勒)和洛讓鄧珠(洛桑東珠)的上訴,維持原判。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由於中國實施二審終審制,換言之,這兩名藏人將不能再上訴,其中被告人洛讓鄧珠現正面臨死刑的命運。

兩名藏人被指犯下煽動顛覆國家罪、爆炸罪和犯煽動分裂罪、爆炸罪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完全無辜」

報導指出,被告人阿安扎西、洛讓鄧珠為達到"民族分裂、破壞國家統一的目的",多次密謀策劃在公共場所實施爆炸並散發煽動分裂國家的傳單。

不過,現年52歲的著名西藏僧人丹增德勒今年1月18日在一盤從四川省監獄偷運出來的錄音帶說:"無論當局做什麼、說什麼,我都是完全無辜的。"

新華社稱,2002年12月2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對被告人洛讓鄧珠以爆炸罪、煽動分裂國家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一名被告人阿安扎西以爆炸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維持原判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洛讓鄧珠承認控罪,不上訴。但另一名被告人阿安扎西不服,提出上訴。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03年1月 26日經二審裁定,駁回被告人阿安扎西的上訴,維持原判。

新華社的報導特別指出,在一、二審期間,司法當局"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被告人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都獲得法院"指定"的律師為其辯護。

新華社說,阿安扎西1950年9月22日生,藏族,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縣紅龍鄉烏托寺的僧侶。

報導說,洛讓鄧珠男1974年6月15日生,藏族,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縣人的農民。不過,但有報導說他是一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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