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貪官的獄中生活

投稿者按:今天,國內網站上公布了一條新聞,講述了河南貪官們在獄中的生活。我看了以後,感覺有幾點想法,和大家一起探討。

第一,這些人在外面做官,貪污腐敗,在監獄中,有些人甚至還可以謀求到一個舒適的職位,比如,當報紙編輯,可以獨自一個人一間房,還不用參加體力勞動。更甚至有人,在監獄裡也當上了官。我想問的是,這些人的做官之道是什麼?難道在外面做官,在監獄裡面還可以做官?

第二,自己在監獄裡坐牢,還可以有時間寫書,甚至有人在外面幫助他出書。例如,原文中講原鶴壁市長在獄內出了兩本書。按照一般的邏輯,監獄裡是通過體力勞動來獲得改造的地方。而這個貪污腐敗的市長,居然有時間來寫書。我並不否認書也是一種勞動,一種腦力勞動。但為什麼監獄不給予其他囚犯同樣的機會來看書和寫書,而是專門把這樣的機會給了這個市長?更何況,市長寫的書都是學術著作,並不是描寫監獄悲苦生活的暢銷書。那麼,又是誰在外面關照市長出書呢?出書的經費是從哪裡來呢?又有誰會真的去看呢?

第三,文章中講,這些罪犯都因為「表現優秀」而獲得了減刑的獎勵。他們沒有參加體力勞動,沒有參加最辛苦的「改造」,而只是得到了監獄的特殊優待和照顧,幹了些其他囚犯們都爭著、搶著、甚至做夢都希望能夠得到的那個職位。那麼,他們又憑什麼獲得了這些優待呢?

不必我多說了,善良和智慧的讀者自己都已經清楚了。還是看看下面的原文吧!


河南落馬貪官們在監獄新「崗位」上的生活揭密

中新網

落馬的貪官們鋃鐺入獄後的生活是怎樣的,改造的情形如何?近日,特區青年報介紹了幾名河南落馬貪官在新的「崗位」上的新面貌。

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張昆桐當上了編輯

張昆桐是在其前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曾錦誠「落馬」後接任交通廳廳長的。張昆桐案 發後,曾有媒體說他是個「前『腐」後繼」的廳長。

經過最初3個月的入監教育後,張昆桐即被安排到了監獄的內部刊物---《新岸報》的編輯崗位上。《新岸報》對開4版,每10天出版一期,稿件主要由獄內的罪犯撰寫。稿件一經採用,監獄就會給作者增加改造考核分數,積分的高低直接反映出罪犯在監獄改造情況的好壞,也是罪犯減刑的重要依據之一。

《新岸報》的編輯部設在監獄教育科樓上一間八九平方米的房間內,今年60歲的張昆桐滿頭白髮,身穿囚服,看上去精神、氣色都不錯。在一張日式的三斗桌上,放著厚厚的一沓稿件和《中國古典文學》、《外文詞典》等書籍,這就是張昆桐的辦公桌了。

張昆桐說,除了編稿外,他還參加了自學考試。從張昆桐的改造檔案中可以看到,入獄後,他曾3次受到監獄表揚,還被評為優秀通訊員,被省監獄管理局記功一次。一位監獄干警介紹說,去年底,因為差幾分夠不上減刑標準,張昆桐傷心地掉下了眼淚。

原鶴壁市市長朱振江獄內出了兩本書

從1998年1月20日起,河南省鶴壁市原市長朱振江在新鄉監獄關押改造至今。

今年58歲的朱振江的勞動崗位是協助監獄干警登記整理、發放獄外郵寄給罪犯們的匯款、郵件。到2000年12月,朱振江共登記匯款73萬餘元、信件包裹8000多件沒有出現差錯,還為280多件郵址不詳的郵件找到了收件人。

據瞭解,至今已被關押改造5年的朱振江先後3次被減刑共四年半時間,目前的刑滿日期是2004年9月10日。

獄中的朱振江接受改造的態度是積極的,他曾多次參加新鄉市以及監獄組織的警示教育現身說法演講活動。監獄干警指著一個剛從罪犯活動室回來、上身穿一件汗衫的人說,那就是朱振江。據介紹,朱振江每天勞動之餘,都要看看書、練練書法,據說他對甲骨文體、金文體書法還頗有造詣。

朱振江對企業的管理有著獨到見解。1998年6月,他曾給監獄領導提出了一些有關監獄生產管理的建議。1998年10月,朱振江開始在勞動之餘寫書,並得到了監獄方面的大力支持,干警們給他借來大量參考書籍。現在,朱振江約45萬字的《新形勢新思維新概念---實用成本管理指南》、28萬字的《新企業發展經濟學》兩書,在他人的資助下,已分別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和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

原新鄉市市長祝友文對電腦興趣不減

2000年5月18日,祝友文到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刑,他的勞動崗位是統計員,即協助干警對全監獄罪犯的改造考核積分進行統計匯總。

在祝友文勞動崗位的工作室,坐西朝東的一張桌子上放著一臺舊的手提式電腦,監獄干警介紹,這是罪犯家屬從家裡帶給他的。祝友文的桌子上同時還放著3本有關電腦編程方面的統計軟體。

祝友文2000年被判刑時已經61歲,他患有高血壓、冠心病等慢性病。判刑前後的巨大落差,使他的病情極不穩定。因為祝友文多病,監獄給了他多方面的人道主義關懷。入獄至今,獄領導多次批准祝友文到社會上的醫院就診,還曾請來開封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及其他專家給他會診。他的監舍內也只住著他和一個年紀較輕的罪犯兩個人。

因積極改造,2001年12月20日,開封市中級法院為祝友文減刑一年零六個月,目前他的刑滿日期為2011年1月6日。

在監獄對罪犯的管理改造方面,中國監獄法和司法部《罪犯改造行為規範》等有著一套完備的規定。這類規定從罪犯聽到起床號令到就寢號令休息,一天的生活、活動、學習等日常行為都十分明確、嚴格。家屬對罪犯的探望也只能每月一次,對象張昆桐、朱振江這一類「高官」的管理也不例外。監獄方面介紹說,他們在獄中普遍關心的是自己的改造積分,因為這關係著他們今後的命運。

原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蒲永林任「積委會」主任

蒲永林犯罪前是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如今,他和原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張昆桐僅相隔一個監舍。1999年8月6日,蒲永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去年5月20日,被減刑一年。

據監獄干警介紹,因為蒲永林有相對較高的文化素質,所以,在獄中的悔罪意識和罪犯身份意識也較強,對他的管理沒有什麼困難。而且,由於蒲永林改造積極,他的積分已經夠再一次減刑條件。

罪犯改造積極份子委員會(簡稱「積委會」)是一個監獄中罪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改造的組織,是調動罪犯改造積極性的一種手段。目前,蒲永林是監獄的「積委會」主任。這個「官」由每年一次的罪犯改造積極份子代表大會選出,而且每年都要進行一次「換屆選舉」。從2000年8月開始,蒲永林已連任兩屆「積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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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世勇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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