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決策失誤造成國家損失72.3億

北京青年訊(記者齊雁冰) 昨天,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談到2002年專項審計的成效、通過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時,用了四個「比較」。去年1月到11月,共查出違法違規問題金額超過2000億元。其中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嚴重。2002年,審計機關審計查出由於違規擔保、投資和借款等,已給國家造成損失72.3億元。
  
李金華說,通過對12戶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幹企業進行的審計,發現存在如下四個「比 較」:

(一)企業內部控制薄弱,少數人挪用侵吞轉移國有資金現象比較突出。如某集團公司下屬一研究院財務人員,1994年以來累計挪用公款1.6億元,其中1840萬元難以收回。

(二)欠收、欠繳及違規減免現象比較普遍。審計3個城市國土專項資金,查出應收未收國土專項資金58.57億元,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8.39億元。審計調查民航建設資金和機場建設費,查出各航空公司累計欠繳民航建設基金43.06億元,佔應繳額的56%。審計調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情況,發現因繳費基數不實造成漏繳的問題比較嚴重,僅2001年漏繳金額就達7.64億元。

(三)擠佔挪用問題仍然比較嚴重。在重點機場建設項目審計中,查出擠佔挪用建設資金和征地拆遷資金11.43億元,佔審計資金額的4.69%。

(四)工程項目管理比較混亂。審計19個機場重點建設項目,發現普遍存在招投標不規範、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32.68億元。會計信息失真、資產質量不高問題仍然普遍。審計發現,2001年度12戶企業利潤不實率達32%。

  決策失誤等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嚴重。如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借款和投資,導致國有資產損失9.84億元。某研究院違規對外出借巨額資金、提供貸款擔保等,使2.8億元國有資產難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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