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喬遷竟由風水先生說了算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歷時3年耗資上億元建起的審判綜合樓,落成後卻遲遲不能入駐,原因是要找到一個算得靈的風水先生來決定喬遷的黃道吉日,以驅「害」避「邪」。這是發生在1999年的荒唐事。

最近記者在採訪原瀋陽中院領導幹部腐敗案件時,在一本厚厚的卷宗裡看到一份特別的開支賬單及情況說明--中紀委在對瀋陽中院案件進行調查時,由瀋陽中院基建辦向「專案組」出具的一份賬目明細:

根據1997年11月15日「關於申請發放基建辦工作人員和有關單位獎金的請求」經劉實(院長)、梁福權(副院長)、陳長林(主任)3人審批,從基建辦自有資金賬提取獎金60萬元,其中:1.風水先生1萬元;2.衛生優秀獎500元;3.茂盛石材5000元;4.基建辦人員獎金91500元;5.送領導5000元;6.風水先生2萬元……(下略)

這張明細表中的第1項和第6項開支引起了記者的興趣。經瞭解得知,原來1999年瀋陽中院準備啟用新審判綜合樓時,竟荒唐到由院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專程赴澳門高價聘請一位風水先生到瀋陽擇算喬遷的良辰吉日。

新大樓即將落成,院行政處向院領導打了一份特別報告:「我院審判綜合樓工程已經接近尾聲,法院回遷工作正在抓緊進行。選擇吉利的搬家日期已經成為全院關注的大事,同時也對今後法院的發展和穩定有著良好的精神和輿論幫助,因此準備聘請澳門的周易專家孫××來給測定具體的搬家日期,特申請給孫先生1萬元費用並給其報銷來瀋機票等。」

經院領導批准,風水先生如期而至。開支賬單中送風水先生的1萬元和2萬元,據瀋陽中院財務人員交待,其中1萬元為酬金,2萬元為風水先生在瀋陽的吃住開銷。風水先生擇定「吉日」後,瀋陽中院正式搬遷到新大樓。

然而,新大樓剛享用一年多,瀋陽中院院長賈永祥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個副院長的違法犯罪問題也陸續暴露。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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