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錯就錯,以訛傳訛

將錯就錯,以訛傳訛

【博訊2003年1月20日消息】 將錯就錯,以訛傳訛的事情在我們的文化、生活中屢見不鮮,層出不窮。當初造成錯誤的原因無非兩個:無心之失和刻意曲解。久而久之,待到真相大白,卻已約定俗成,積重難返,因為無傷大雅的緣故,或者是免得「剪不斷,理還亂」的麻煩,於是就一直錯下去。說不定將來的哪一天再錯一遍,又回到最開始時的定義,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讓我們來看三個例子:

一:內人和外子

人類只有兩性,婚後對配偶的稱謂特別多,常見的有:「丈夫」之於「妻子」,「先生」之於「太太」,「老公」之於「老婆」,「內人」之於「外子」。這最後一對稱謂在大陸其實已經很少用了,近年來因為和臺灣交流的增加有日漸流行的趨勢。
「內人」還容易理解一些 --- 在室內呆著的人嘛,為表示自己的謙卑,「賤內」、「犬子」的說法大家都懂。明白什麼是「外子」就要費一番躊躇了,典出何故?遍尋無功。我的猜想是「外子」這個詞是為了對應「內人」而創造出來的,「男主外,女主內」,既然丈夫並非「外人」,那就「外子」吧。

查不到「外子」一詞的出處,倒意外發現了人們對「內人」的理解居然是錯的。李敖先生在他的《且從青史看青樓》中寫出了他的困惑:

「現在人稱自己太太做『內人』, 如果這位太太是『從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實。原來唐朝稱妓女叫『內人』。《教坊記》裡說:『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內人』。張佑的詩說:『內人已唱春鶯囀,柳枝傞傞輕舞來』【注】,都特指妓女。可見從『家妓』觀點看,妓女倒真正是內人,老婆反真正不內。要內,至多也該叫『內子』。內子照《禮記》、《左傳》等解釋,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書言故事》、《頻羅庵(廣改為草頭)遺集》等解釋,卻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卻又明明該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於是老婆又變成丈夫,女的變成男的。」

哪怕是再謙卑的男人,也沒有說自己的老婆是妓女的道理,所以,這個錯誤很有點讓人納悶。

二:「扶桑」是日本還是墨西哥?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本不是個問題,「東渡扶桑」嘛,誰不知道是去日本?可前幾年看了馬南邨(鄧拓)先生的《燕山夜話》之後,問題就來了。在《誰最早發現美洲》和《「扶桑」小考》兩篇短文中,馬先生旁徵博引,言之鑿鑿,說明瞭「扶桑」絕不是日本(「倭國」才是),而是現在的墨西哥,不由得人不信,有興趣的朋友不妨找來看看。

好,既然有治學嚴謹的歷史學家做了考證,而且沒有人有反對意見,那總該把名字改過來以正視聽了吧?不然,馬先生的文章是一九六一年寫的,四十多年過去了,「扶桑」還是日本。或許是因為馬先生後來的悲慘遭遇而致人輕言微,或許是因為我們缺乏改正錯誤的勇氣,可能的原因甚至包括日本人承繼了中國文化,覺得「扶桑」這個詞古雅(比起「倭國」來)而不願意改,為了得到其經濟援助,我們也就聽之任之了。總之,這個錯誤令人頗為感慨。

三:AA制

如果說上訴兩例錯誤是因為我們中華文化源遠流長造成的,史籍浩如煙海,已然無跡可尋,那麼,「AA制」這個才十來年的新生事物怎麼也如踏雪無痕般地撲面而來了呢?近年來更由於小資階層的迅速崛起,這個詞的曝光率也水漲船高,如果你去查一查中文的搜索引擎,結果之豐嚇人一跳。它的正宗釋義是「集體活動時各人平攤費用」。

前些年,由於海龜回流得不多,加上國內記者的英語水平欠佳,常常在報刊雜誌上鬧一些笑話。最出名的就是在文章結尾處來上這麼一句:「外國友人豎起了大拇指,連聲說『OK,OK』」。現在呢,人們總算知道了說你「OK」就是說你還湊合,並不是誇你特好的意思,於是改「VERY GOOD」了。至少,英文中還有「OK」這個詞,「AA制」卻是連老外都從沒聽說過!

「AA制」來時無影,在它流行了數年之後,《皇帝的新衣》裡的那個小孩終於出現了,他在海外的網際網路上詢問這個詞到底是哪個國家語言的縮寫,簡單的問題(如果有答案的話)卻讓人們面面相覷,大家紛紛去問自己的外國同事、朋友,只得到一個結論:「AA制」這個外國詞是百分之百的中國原創!將來的某一天,它也許會被收進辭典,名正言順,再然後像「tofu",「coolie"一樣,成為英語詞彙中的泊來品,老美去餐館時再不說:「Let's go dutch」了,他們只說:「Let's double A」。

這個錯誤真是錯得叫人匪夷所思。

三個錯誤,三種心情,讀書偶得,玩味再三。

【注】:張佑應為張祜。「柳枝傞傞輕舞來」一作「花下傞傞軟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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