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0日電 貪財母親為了眼前的幾個零花錢和「將來」的5萬元彩禮,竟然同意不滿14週歲的女兒和43歲的光棍漢處「對象」,並允許其在自己家中公然同居。
據遼瀋晚報報導,遼寧本溪滿族自治縣草河口鎮某村的王某43歲了還是光棍一條,為了方便看護自己種植的細辛,2002年6月,王某住到了同村任家。任家只有兩間屋,便將王某安排到了女兒梅(化名,1988年11月生)的房間。
沒過幾天,王某提出與梅處「對象」,並要求與梅發生性關係,梅默許了。梅母知道這件事後,不但沒有阻止,反而與王某「挑明」:如果王某要娶梅必須等到梅二十多歲以後,王某平時要多給梅一點錢,結婚時還要再拿出5萬元彩禮。王某當即表示同意。從此,王某就成了任家的「準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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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遼瀋晚報報導,遼寧本溪滿族自治縣草河口鎮某村的王某43歲了還是光棍一條,為了方便看護自己種植的細辛,2002年6月,王某住到了同村任家。任家只有兩間屋,便將王某安排到了女兒梅(化名,1988年11月生)的房間。
沒過幾天,王某提出與梅處「對象」,並要求與梅發生性關係,梅默許了。梅母知道這件事後,不但沒有阻止,反而與王某「挑明」:如果王某要娶梅必須等到梅二十多歲以後,王某平時要多給梅一點錢,結婚時還要再拿出5萬元彩禮。王某當即表示同意。從此,王某就成了任家的「準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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