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際情況來看,中國的經濟犯罪和官員貪污腐敗行為的確在大量增加。據中國官方的統計資料,從1997年到2002年,中國法院審理了118多萬件官員貪污受賄、濫用公款等經濟犯罪的案件。判處的官員多達188萬多人,其中省部級有19人,司局級有318人,縣處級為2031人。另外還有大量的案件是在黨內處理,並沒有移交給法院。
腐敗問題日趨嚴重是和中國的政治經濟體制分不開的。在中國進行的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實質上就是化國有為私有的過程。由於沒有媒體輿論的監督,私有化過程就成了權貴私有化的過程。形式上是市場化了,但大量的經濟資源掌握在政府官員手上,要經商,要搞經濟活動,就必須通過賄賂官員,得到他們的保護和支持。可以說在目前中共一黨專制下,腐敗是難免。
中共十六大前後, 許多高層官員不是因為腐敗而落馬,就是被對手卡住"死穴"而被迫退位。官方輿論趁勢誤導老百姓,好像當局在反腐問題上一改"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做秀作風,打了這麼多老虎。但是,正如政治評論家胡平指出:"目前的反貪反腐,顯然有很深的政治背景,因為它涉及的人物都有很高的地位和比較大的影響。而且在他們背後有著某些上層人物的支持。或者被認為是XXX的人。因此對他們的反貪反腐,不是一般的行為,而是涉及最高權力的鬥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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