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行湛江分行行長因貪污、挪用公款被判無期

因貪污公款、挪用公款、違法放貸,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原中國銀行廣東省湛江市分行行長範紹潤一案作出一審判處:範紹潤被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並處罰金15萬元,巨額來源不明的財產予以追繳。

  據新華網報導,1993年8月至1997年6月,範紹潤在擔任中國銀行湛江分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65萬港幣;挪用公款人民幣3210萬元;違法發放貸款人民幣10950萬元,外幣3743.9萬美元;非法出具金融票據致使湛江中行墊付外幣484.69萬美元,人民幣710萬元,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此外,範紹潤還有人民幣1218165.6元,港幣21萬元,美元1.092萬元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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