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又刮「共產風」

中國大陸的《南方週末》2002年12月5日刊登的題為《恪守法官的良知有多難?》一文報導了河北盧龍縣的共產黨一把手怎樣利用各種藉口對所謂的「紅帽子」企業進行非法的、變相的沒收,然後變賣,中飽自己的私囊。遼寧的仰融事件也是共產黨官僚使用同樣伎倆對民營企業進行非法沒收的「共產」行為的典範。

  在當今的中國,這種因共產黨官僚對民營企業家財富的「紅眼病」而導致的「共產風」大有欲演欲烈的趨勢。這是由共產黨的政權性質決定的,無法改變。這也告訴那些對共產黨抱有幻想的民營資本家,在共產黨統治下,不管你有多少財富,都不一定就是屬於你的,都是沒有什麼合法的安全保障可言的。除非把中國民主化。

  下面要說的是發生在廣東茂名化州市的一個非常典型的「共產」事件,這類事件在廣東這個號稱改革前沿的地方還相當多,廣東各級官僚的「共產」意識還相當強烈。

  「化州中藥廠要轉賣給香港商人黃漢強啦!」2002年12月的一個夜晚,廣東省化州市的大街小巷立刻傳遍了這個消息。在該市市委書記陳亞春的一手策劃下,在該市的電視臺的畫面上,在市長朱育英的主持下,該市政府將原來化州市人人皆知的生產中藥「橘紅王」的化州中藥廠(價值上億的工廠)以折價1200萬元人民幣的代價賣掉了。化州人都驚呆了。

  今年春天的時候,市政府還在煞有介事地叫囂要賣5000萬人民幣呢,怎麼突然就折價折掉了3800萬呢?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化州中藥廠於1980年由轉業軍人陳大明(現茂名市人大代表)自己拿出祖傳秘方,又向親友借了2萬元人民幣後發起創立的。由於當時中國的思想觀念的侷限,陳大明只能將自己投資辦的廠挂靠在街道辦事處。這就是無數中國目前企業的「紅帽子」的來源。經過二十年的努力,該企業已經發展成億元資產的實體。「橘紅丸」傳遍中國,成為名牌產品。但是,對法律和政策缺乏瞭解的陳大明沒有在1996年中央關於產權制度改革的文件出臺後及時地按照政策規定的「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把自己的企業的產權去登記過戶在自己的名下。結果,災難開始降臨到他身上了。

1998年,化州市河西區新上任了一個名叫江源(原為一介殺豬的農民)的區委書記。此人上任後不久,就向陳大明索要轎車2部。不知深淺的陳大明自以為是人大代表,可以不買區委書記的帳,於是就拒絕了這種無理要求。不久,1998年6月1日,江源以區委的名義將陳大明的懂事長撤了。陳大明找江源論理,江源的回答是:「這是共產黨的天下,老子是共產黨的區委書記,只要你讓老子不高興,我想要『共產』你,就『共產』你。有本事你就告去吧。」

  陳大明找市委書記陳亞春,陳亞春因與江源一起掌控化州的黑社會幾位老大,自然與陳大明說不來。陳亞春對陳大明說:「沒收了你的財產,就是實現了公私合營,你以後就等於不幹活也能發點工資了,那就是共產主義生活,你要明知呀!」

  陳大明向省委告狀,沒有人理他。於是他只好走上法律訴訟的道路。2001年2月,陳大明向茂名市中院起訴了河西區。可是,在起訴之前就得知了消息的陳亞春和江源就把陳大明的女婿、該藥廠的骨幹管理人員李強文強行抓走。李強文家人向公安人員要手續,可是公安竟然像打白條一樣寫下了幾個歪歪斜斜的幾個字:「挪用資金罪」。

  在茂名中院審理階段,審判長、合議庭、審委會都不同意將中藥廠判給河西區。提前得知消息的陳亞春立即花大錢買通廣東省高院的院長和副院長(兩人現都已被逮捕)。於是,茂名中院被迫判陳大明敗訴。

  二審在廣東省高院,時間已是2001年年末。陳大明怎麼能夠打贏這場官司呢?腐敗的廣東高院院長都已被買通。於是陳大明只有等來廣東高院的一紙敗訴判決。不服輸的陳大明於2002年3月請求再審,並開始向〈人民法院報〉、〈民主與法制〉等多家媒體投訴。著名法學專家江平認為陳大明的問題就是一個簡單的「紅帽子」和「紅眼病」問題。他希望廣東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件,能給陳大明一個公正的判決。

  廣東高院因為收了錢的陳副院長還沒有被抓,所以也玩起了拖的戰術,監審聽證先後三次,搞了近11個月,就是不宣布是否要立案再審。雖然陳大明要求陳副院長迴避,但是已經把自己弟弟安排在化州當書記的陳副院長給化州出了個壞注意:在陳大明還未拿回自己的廠子之前先把它賣了!於是,化州街頭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了。

  這場發生在廣東化州的「共產」事件,其主謀是陳亞春和江源。那麼,這兩個傢伙又是什麼樣的東西呢?

  從1994年到2001年,陳亞春(先後從市長到書記)先後親自指揮他領導下的國稅局和菸草局大肆進行虛開增值稅的勾當,總數額高達12億人民幣。花了幾百萬買通省裡領導才繼續當他的書記。他控制當地黑社會,所有黑社會頭頭都要向他進貢,否則就派公安拿下。

  河西區的區委書記江源,更是一個五毒劇全的傢伙。在他所轄的河西區,他採取黑社會手段強佔他人財產,強拆民宅,使河西區24戶的196人至今無家可歸。他豢養了200多名黑社會成員,專門從事破門入屋刺殺和非法拘捕和打擊舉報人的罪惡行為。他利用手中權利,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裏就貪污了1000多萬,受賄500多萬。他購置了8處別墅式的豪宅,出入都做大奔馳,家裡小轎車五六部,奢華無比。無比幸福的生活使他對「共」他人之「產」越來越有興趣,不知道下一個被他「共產」的對象將會是誰。


(大參考)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