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 法輪功與價值多元化
改革20多年,中國的社會結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毛澤東時代的一元化整體國家日趨瓦解,而多元社會的雛形已經凸現。具體到政治、經濟和文化這三大子系統,經濟上的利益大分化催生出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文化上的趣味大分化導致價值多樣化,二者共同推動著整個社會的多元化發展。然而,由於中共政權的自私、短視和保守,唯獨政治上的一元化依然如故。於是,社會結構出現了日益加深的裂痕,即社會多元化的自發發展與政治結構及權力的人爲一元化之間,形成了日益尖銳的衝突,各種深層危機的持續積累和人權災難的頻繁發生,皆是獨裁政治的一元格局所致。文化上的價值多樣化與政治上的意識形態一元化之間的尖銳衝突,在世紀之交的最典型案例就是當局與法輪功之間的鎮壓和反鎮壓。這一由民間自發價值觀與官方欽定意識形態之間的跨世紀之戰,最終演變成信仰自由的公民權利和不准信仰的一黨強權之間的最驚心動魄的鬥爭。最初的法輪功,只是強身健體和心靈安頓的准宗教信仰,但被中共強行定位邪教之後,就變成了爲堅守自發民間信仰而反抗官方意識形態壟斷權,進而轉化爲對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的政治訴求,而江澤民政權幾乎動用了全部專政機器和輿論機器進行鎮壓及抹黑,造成了令世界瞠目結舌的人權災難。
也就是說,法輪功運動的頑強反抗和中共政權的持續鎮壓之間的衝突,再次把政治一元化不適於價值多元化的醒目弊端凸現在世人面前。價值觀多元化必然要求信仰、思想、言論和結社等自由權利,而要建立一個保障此類自由的制度,就必須要改變現行的一元化政治結構,改變政權對文化價值及道德標準進行壟斷控制的霸道作風和教主心態。
江澤民在全力鎮壓法輪功的同時,又提出了「三個代表」並於十六大寫進黨章,但是,無論「三個代表」被吹捧得多麼天花亂墜,也無論御用知識精英們如何學術化地論證其先進性,「三個代表」也只是維持陳舊的意識形態一元化的新包裝,並沒有改變中共獨裁的霸道性質──未經被代表者同意的強制代表。而在現實中,這種一元化的強制代表與多樣化的價值取向完全是背道而馳,淪爲自說自話的自欺欺人。
打不死和壓不垮的法輪功,向國人昭示著大勢所趨的未來:在價值多元化的日益發展的民間壓力下,中國政治的一元化結構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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