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槍擊後再被誣「襲警」 姜洪祿遭大陸重判14年

黑龍江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姜洪祿在春節期間遭槍擊後一直被關押至今,10月下旬被貫以「襲警」等罪名非法判刑14年。

據明慧網11月25日報導,2002年10月下旬,黑龍江密山市法庭非法判刑8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在春節期間遭警察槍擊後一直被關押至今的姜洪祿,他被判14年。

2002年除夕之夜的鐘聲剛剛響過,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姜洪祿與一同修走在大街上準備挂條幅,發真相材料。當走到市工商銀行西側時,恰遇密山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杜永山開車巡邏被認出。姜洪祿二人迅速跑開,孟慶啟、杜永山開槍射擊了,經證實孟慶啟一槍打中姜的左腿。 據檢查,子彈當時打穿了姜洪祿的左腿,把腿骨震裂了一個二寸長的橫裂紋。姜洪祿被打倒在地上後又遭到毒打。

姜洪祿被關押後,為了羅織罪名,密山公安局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曾「襲警」等「罪狀」,被姜洪祿嚴厲拒絕後,警察惱羞成怒,對姜洪祿拳腳相加,姜洪祿當場被打得昏死過去。姜甦醒後仍遭威逼令其造假,遭姜洪祿堅決抵制,警察最終也沒能得逞。

現在密山看守所仍非法關押很多法輪功學員,很多學員絕食抗議非法虐待、關押,有的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往醫院。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承受巨大苦難。惡警的流氓迫害已達到不擇手段,它們竟要利用男刑事犯扒女法輪功學員的褲子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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