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級人民法院長麥崇楷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據中新社報導,全國政協九屆十九次常委會22日通過了一項關於撤銷麥崇楷九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該決定說,麥崇楷在擔任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高級人民法院長、黨組書記期間,個人受賄並夥同其子受賄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經商獲取巨額貸款;道德敗壞,生活糜爛。中共中央紀委已決定開除其中共黨籍。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撤銷其九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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