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三大定律

如果讓多數人在多數人中選人,並貫徹民主集中的原則,不讓碌碌無為的人做官,則黨風政風,可以煥然一新矣打破官場三大「定律」--對現行幹部體制的經濟學解釋王東京今年早些時候,我在《南風窗》雜誌撰文指出,經濟學不反對「跑官」,問題在於,現在人們只往上跑,不往下跑。若變少數人選人為多數人選人,增加跑的成本,則「跑官」無虞也。文章刊出後,讀者回聲四起,不少朋友來電,鼓勵我把這個題目做下去。為不拂讀者美意,於是就總結出「官場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地方越窮人們越想做官

倘若從現象觀察,人們不難發現一個事實:就是地方越窮,想做官的人越多。比如北方經濟不如南方發達,北方人就比南方人喜歡做官;內地經濟趕不上沿海,內地人則比沿海人喜歡做官;中國經濟落後於美國,故中國人普遍比美國人喜歡做官。

最近幾年,國內不斷有買官的事在媒體曝光,也有不少人被罷官判刑。如讀者細心,留意一下案發地點,會發現這類案件差不多都發生在貧窮省份,或是發達省份的貧窮地區。貧窮地區何以頻頻出現買官呢?經濟學的解釋是:一定侷限條件下的經濟人本性。

經濟學講經濟人,有兩層含義:一是說人是理性的;二是指人是自私的。既然人是自私的,必定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既然人是理性的,就一定會尋求在侷限條件下實現利益最大化的辦法。貧窮地區人們收入低,投資沒本錢,做生意沒市場,所以要改善自己,就得與政府扯上關係。因為這些地方,國有經濟比重高,而國有經濟由政府管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進政府的門,成不了政府的人,政府的餐桌上沒你的飯碗,國家的大鍋飯肯定與你無緣。

我曾聽朋友講過一個笑話。說是春節期間,有一四川民工南下打工,由於人多擁擠,不小心打破了火車上的玻璃。列車長讓他賠,這民工說,火車是國家的,國有資產是全民資產,也有我一份,國家的東西我什麼都不要了,就要現在這塊玻璃,打破了也就不賠了。可列車長說,這塊玻璃不是你的,弄壞了還得賠。此事是否當真,筆者無從查考,但它至少說明瞭一個道理,國有資產說起來是全民資產,但平頭百姓卻沒有支配權。國有經濟,實際上是政府所有制經濟,政府所有的東西,都是由官員支配的。設想一下,如果打破玻璃的不是民工,而是鐵道部門某位局長,列車長會讓他賠嗎?也許列車長解釋說,民工乘車是因私;局長乘車是因公。既然因公是一種特權,損壞東西可以不賠,你說誰不願去因公呢?所以貧窮地區人們想當官,多半是看透了當官與國有經濟的特殊關係。

人要生存,每天都得吃飯,民以食為天嘛(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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