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拋棄昔日女友 男大學生竟將其活埋

據海峽都市報報導:10月24日上午,福建永安市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永強進行了公開宣判,並依法宣布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王永強的死刑裁定及執行死刑的命令。
  
  王永強原就讀於西安交通大學中山培訓學院高級護理專業。2000年期間,王永強與被害人範某相識並建立了戀愛關係,但因彼此性格不同等分歧且又遭到雙方父母的強烈反對等原因導致分手。
  
  2002年2月14日,範某主動上門找到回永安家中過節的王永強,提出重歸於好,王永強百般不願意,接著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執。為了緩和氣氛,範某又一次做出退讓,並轉移話題,讓王永強在自己身上扎針做醫學實習。王永強在給範某注射完實習期間從醫院偷來的「地西泮」針劑後,範某再度提出了兩人和好的要求。王永強認為對方是在威脅自己,惡從膽邊生,產生了殺人的念頭。
  
  於是,王永強先後兩次各注入範某靜脈4毫升空氣,在範某的嘴巴出現青紫等症狀後,又用枕頭蒙住範某的臉部,見她已不能動彈,再將其用沙土掩埋在自家陽臺的葡萄圃中,致使範某機械性窒息而死。
  
  案發後,王永強回到了學校,今年3月4日,公安機關將王永強從就讀的學校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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