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桶金從哪裡來? 楊斌案扯出一批高官

荷蘭籍中國商人、朝鮮新義州特首楊斌至今仍被中國當局扣押之中。知情人士對多維社說,楊斌的問題不只是欠稅問題,調查人員更感興趣似乎是,他是否向中國官員行賄。如果最後查出官商勾結,楊斌的案件勢必更加複雜,楊斌一時難以被釋放。

這種說法與外界的預測不同。外界一般認為,考慮和朝鮮關係,楊斌被釋放的可能性較大。

但是,遼寧的知情人士對多維社說,遼寧省一大批官員正在接受中央專案組調查。現在調查人員已經掌握了許多重要線索,與楊斌案件有涉的人員至少包括前瀋陽市委書記徐文才、剛剛被免職的湖北省長張國光、現任遼寧省副省長楊新華等。

這位知情人士說,多維社近日刊出曹長青撰寫的有關楊斌問題調查報告披露了一些內情,但官方掌握的情況更令人震驚。現在的問題是,北京尚未□定是用政治還是法律手段解決這個案件。如果朝鮮堅持要人,北京又要在其他方面利用朝鮮,楊斌被釋放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知情人士指出,荷蘭官方對楊斌案件表示了關注,但力度不大。對楊斌很不利的是,西方媒體較少同情他,有的還直呼其為騙子,近日來紛紛揭出楊斌老底。

另一位知情者在數天前提供了一篇文章。多維社經過查證,顯示這篇文章的可信度高。這篇文章較詳細披露了楊斌回國經商與官員合作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文章為現任遼寧省省長薄熙來撇清了關係。以往有消息說薄熙來是楊斌的支持者。而這篇文章說,荷蘭村破土動工時,當時薄熙來還是大連市長,連省委常委都不是,怎麼可能插手瀋陽呢?楊斌是在徐文才和楊新華的支持下,開始開發荷蘭村的。

不過,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多維社現在無法找到楊斌本人求證。多維社希望更多知情人士提供信息和意見,更希望日後楊斌本人能有機會對此作出解釋。

這篇文章如下:

楊斌剛回國內的時候並沒有錢,他的第一桶金從哪裡來的呢?又是如何在在這麼短的時間裏成為中國第二富豪的呢?有傳聞說他是得到遼寧高層人士的支持,那麼誰是他的靠山呢?這些都是大家非常感興趣的問題。前幾天有人登出了他在國外的經歷,戳穿了他在國外發家的謊言。筆者作為一個比較瞭解他在國內發家史的人,給大家講講他發跡的三步曲,也算替那位海外作者補足這位中國第二富豪的經歷。

楊斌最早的生意是同遼寧省花卉公司合作。這個花卉公司前期為果蠶處,屬省農業廳。當時的處長兼經理孫守有(後來退休到楊斌歐亞集團作花卉副經理)利用楊斌的外商身份,楊斌利用孫守有政府職能,雙方合作銷售百合種球。楊斌負責聯繫貨源,孫守有組織銷售。但是,楊斌除了荷蘭籍的外商身份和皮包公司,其他一無所有。這個買賣自然是賠了算公家,賺了算楊斌(當然也包括孫守有)。楊斌、孫守有兩人拿農業廳的本錢,做只賺不賠的生意。農業廳自然就是只陪不賺了。其中賠得最狠的一次,遼寧省花卉公司進口種球每個進價為10元,賣價為2元。這項合作,花卉公司總計賠了多少錢,外人不得而知,估計有幾百到近千萬。花卉公司賠了錢,楊斌卻賺到了第一桶金。

孫守有僅是個處長,楊斌感到僅僅和他合作沒有太大的前途。楊斌不滿足於小打小鬧,一直想找機會尋找更大的靠山。只要有耐心,機會遲早會來的。一個偶然的機會裡,楊斌通過孫守有認識了當時省農業廳廳長楊新華(現任遼寧省副省長,主管農業)。

這個出手大方,能說會道的荷蘭外商,很快就贏得了楊新華的好感。楊還把他介紹給了當時的遼寧省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文才(後任瀋陽市委書記)。徐文才是當時遼寧省的第四把手,地道的實權人物。有他和楊新華的鼎立支持,楊斌索性把歐亞集團總部設到了瀋陽,他的事業也蒸蒸日上。

楊新華認識楊斌的時候接近98年的換屆選舉。楊新華急於出政績,於是在瀋陽四檯子建個花卉基地。由楊斌經辦引進全套荷蘭溫室大棚,整個大棚計算機控制,共花費人民幣3千萬元。整個工程事無鉅細,楊新華都親自經手,甚至在工地辦公直到建成。甚至,連最後買燈楊新華都親自去商店挑選。溫室大棚每年的運行費用為700萬。因為違背國內花卉市場行情,每年產值卻不到300萬,每年淨虧400萬,因此只能作一般溫室大棚用。因為有這個經費黑洞,所以遼寧省財政廳給農業廳的週轉金3000萬再也週轉不靈。1999年起溫室大棚只好租給個人,100萬年的租金連3000萬投資的利息都不夠。

1998年楊新華憑藉與張國光(時任遼寧省省長)黨校同學關係,憑藉輝煌的「政績 ",壓倒兩個省長助理(楊寶善、劉克崮),選為副省長。徐文才也官運亨通,從四把手升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瀋陽市委書記成為遼寧的第三號人物(第一省委書記聞世震,第二省長張國光)。徐文才擔任市委書記後與楊斌的第一次合作,就是用同樣方法通過楊斌處引進全套荷蘭溫室大棚。此項工程由瀋陽市計委農業處負責,共投資1500萬人民幣。結果可想而知。省農業廳的例子就擺在眼前,但徐文才仍然「義無返顧」地去主動交學費,這其中的奧妙不言自明。市計委的農業處處長因經手此事擔心將來受牽連,辭職去北京一家電腦公司。連續的兩個大棚讓楊斌的財富從百萬級上升到了千萬級(據筆者估計),名氣也越來越大--當然外人只能看到現代化的大棚,卻不會知道其中巨額的虧損。

楊斌雖然有千萬的資產,但是離福布斯公布的全國第二富豪還差得遠,荷蘭村是最後的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有報導說遼寧高層曾經打過招呼,所以荷蘭村才能夠破土動工,還有傳聞說那個高層是薄熙來。瞭解遼寧歷史的人知道,當時的薄熙來還是大連市長,連省委常委都不是,怎麼可能插手瀋陽呢?98年,楊斌在徐文才和楊新華的支持下,開始開發荷蘭村。與薄熙來相比,徐文才和楊新華一個是省裡的三把手、瀋陽的當家人,一個是主管農業的副省長,都是真正的實力派。那塊地以發展高新農業為名,減免地價批給了楊斌。他利用那塊地多次抵押,然後又上市。楊斌先圈地後圈錢,在短期內積累了大量的資產,成為了中國第二的富豪。


危機也就蘊藏在這些資產之中。懂經濟的人都知道,農業是週期長,回報低的產業,有些國家甚至動用巨額財政補貼維持本國農業。楊斌為了實現高額回報,私下改變了這塊地的用途。去過荷蘭村的人都知道,那裡除了少量土地用於農業開發,多數土地都用來搞了房地產開發。據筆者估計,他原計畫是在徐文才和楊新華的庇護下,撈足一筆就溜之大吉。偏偏此時慕馬大案引發了瀋陽政壇大地震,徐文才引咎辭職,瀋陽的開發重點也從西北角的荷蘭村移到了東南角的開發區。楊斌的如意算盤落了空。

如果沒有瀋陽大案,如果徐文才不垮臺,如果楊斌得到那塊地以後私下迅速出手而不是明目張膽地搞房地產開發,如果南方週末不給荷蘭村曝光,如果楊斌只是坑國家的錢,如果楊斌到了朝鮮不再回來.....可惜這一切都只能是假設,因為這些靠官商勾結,違法經營發家的巨富的字典裡是沒有「合法經營」、「勤勞致富」的。這三個人,楊斌已經被抓了,徐文才由於慕馬大案已不再作瀋陽市委書記,但楊新華以然由哉由哉,兒子在瀋陽開著大飯店。多少年後,我們回顧這段歷史的時候,楊斌事件很可能成為一個官商勾結的經濟時代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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