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安也有一本難念的經

大陸治安狀況十分嚴峻,警方通緝罪犯二萬多名,破案率低,積壓案件多。刑事懸案廿二萬宗,這是六月份公安頭子羅干在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會上承認的現況,羅干特別指出,對公路、鐵路和電纜通訊方面破壞案件,偵破進展困難。

  地方上報案率有二種不同說詞,上報罪案率時,總是弄虛作假,說下降、好轉、人民滿意、外商好評等等;一旦申請經費,又說,罪案率大幅上升,情況惡劣,原因是經費短缺,嚴重阻礙了辦案,影響了社會治安,云云。

  羅干又說,地域廣大,警力隊伍侷限(指短缺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萬公安警員編製),經費嚴重緊缺,以至縣級公安連警員工資都要打欠條,有的部們只好亂設罰款條例,甚至侵犯、侵吞企業、公民權益來取得經費生存......。

  當羅干講到這裡時,朱鎔基插話說:這種情況,國務院當然要負責,但是,每年經費預算都有明列。這樣搞,為什麼不上報?瞞著、壓著就是瀆職、就是地方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保護得出了格,包庇罪犯,參與犯罪活動和罪犯同流合污。這是今天重拳打擊的目標。顯然,朱鎔基和羅干在會上的講話,實際上是相互指責。胡錦濤作總結時特別要求不要把會場上朱、羅爭執的氣氛傳出去。

  事實是,中央首要的任務不是維護社會安全,而是維護自已這個黨的獨裁權力是否穩固。它的國家安全部就比公安部神氣得多,機構龐大,經費十二分充足,擁有一切最新科技手段,但是主要任務不在乎社會治安,而是專門伸長觸角去探查不同政見者,去提防誰在思想上和中央不一致,誰在言論上「危害國家安全」,或是「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專門蒐集法輪功學員的全部動態,予以重點打擊。其實這本是憲法明文保護的公民自由,而中央卻草木皆兵,如臨大敵,把國家的警力首先用在對付公民的合法自由上,怎能不放鬆對刑事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呢?

  中共的「公檢法」從來都把「政治保衛」列為最重要任務,而把打擊刑事犯放在第二位,因此,儘管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然而警力還是不夠,原因在此。

  獨裁腐敗,助長犯罪,本末倒置,善惡不分,怎不讓強盜土匪笑破肚皮?怎不讓他們迅速坐大,橫行全國,為所欲為?刑事犯再多,還不至於影響政權,政治保衛有失,政權動搖,中央當然不願看到。這樣就造成今天大陸上刑事懸案廿二萬件,通緝犯二萬的反常現象。公安這一本難念的經,也只有公安人員心裏有數。因為對國家安全部高出他們一等的妒嫉心態,除了以消極的反叛心態對良心罪犯網開一面,就是變相與商人甚至黑社會合作搞錢,反正大陸無官不貪,早已成為制度化,公安人員既得不到中央重視,索興以務實的精神搞錢,作為一種自我的安慰,刑事犯只要有錢,減刑、提早釋放等等,均有價可講,只要不是政治犯,上面當然也是眼開眼閉,因此更助長犯罪的氣氛。

  如果把對付不同政見和鎮壓打擊法輪的方法用來對付刑事犯罪,他們就不能如此猖狂了。

轉載自《金山自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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