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爭利,空前但不絕後
驚聞廣州擬建的洛溪新橋與洛溪大橋捆綁收費「已成定局」(《南方都市報》2002月2月4日 A03版),而且這個消息又機關算盡地在人代會閉幕後公布,頓生感慨,真想大呼:照此做法,結果只能是--收足了橋費,失盡了民心!說是「兩橋整合成一橋,各自收費還貸」,但舊橋只能出廣州,進廣州必須走新橋交錢,這不是變相的捆綁收費又是什麼?
從80年代起,據說是學外國的「先進」經驗(不知道這經驗在外國普遍到什麼程度),修路和建橋分了家,修路每逢建橋,必要獨立設卡收費,似乎政府財政的公路建設資金預算中,突然把建橋的義務免除了。政府有錢干任何事情,搞任何工程,甚至搞「鬍子」工程、「拉鎖」工程,但就是沒錢建橋--海印大橋、廣州大橋、解放大橋……修橋必要政府以外的人投資,建好必要收費,收費必無止境,已成「中國特色」的建橋規律。
本人住在洛溪新城,已為番禺區政府的迎賓路捆綁收費交了多年冤枉錢,好不容易在前幾天報紙上看到消息「洛溪大橋年底前停止收費」,來不及高興,轉眼又要給捆上了。可能俺小民水平低,就想不明白,咋百姓十幾年交了少說七八個億,眼盼著把個洛溪大橋贖出來了,卻還是不能免費踩著它進廣州城呢?建洛溪大橋花了八千多萬,其中還包括霍英東的巨額無償贊助,幾千萬的貸款收了十幾年費據說還還不清,新橋造價4.76億,是舊橋的6倍,這過橋費收80年不算長啊。看來想在小平同志設計的本世紀中葉現代化實現之前免費過橋,別指望了!
收費理由多了--「貸款建橋、收費還貸」、「美國現在也有收費公路」、「香港青馬大橋、海底隧道也由私人財團建設」……請問,發達國家的紐約巴黎,發展中國家的開羅曼谷,城市各區之間收費的橋樑有幾座?美國收費公路的旁邊要有免費公路讓人選擇,這樣的經驗咋不引進?香港青馬大橋、海底隧道的造價是洛溪新橋的多少倍?政府財力不能支撐,通過了什麼樣的表決程序才使市民同意私人投資,能不能也說給咱聽聽?請不要用「國情不同」 來對付。
廣州的國民生產總值名列全國三甲,政府每年拿出1/3的財政收入搞「中變」、「大變」,幾百億的巨額投資中,就真不能擠出一筆錢,造一座不用百姓交「買路錢」的功德橋嗎?政府的錢來自百姓,怎麼就不能花在百姓走的橋上?
這巨額收費的背後,是以多少民心作代價!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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