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報導,福州市委常委、市府秘書長方長明已於上個月的最後一天被正式「雙規」,原因是在他擔任福州鼓樓區委書記期間,自己駕車肇事撞死一人,卻要自己的司機頂罪,甚至還動用自己的關係,將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推到死者一方,企圖減少自己的肇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最終被死者家屬告到中央。
方長明是2001年底從鼓樓區委書記的位子上升任福州市委常委、秘書長的。一年來,儘管他表面上一副勤勤懇懇,忠於職守的樣子,但內心裏卻始終是十五個水桶打水、七上八下。因為,那起由他駕車肇事撞死一人的惡性交通事故,總是擺不平。起初,他讓自己的司機替他「頂包」,又很快通過關係將司機放出來;通過福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出面,將事故主要責任推到死者身上,而自己只要象徵性地賠償三、五萬元錢,就可以將事情擺平。沒想到,死者家屬卻堅決不答應,最終鬧到中紀委派人來調查。
據調查,方長明用於賠償死者家屬的費用,並非自己掏腰包,而是由其屬下的福州市鼓樓區房管局等單位從公款中出賬,共準備了八十多萬元。除賠償給死者家屬幾萬元外,其餘數十萬元款項被這些人私分了,其中方長明也分得一份。因此,方長明在此案中,已不僅僅是駕車肇事的問題,還多了一項經濟問題。
據悉,在方長明被正式「雙規」前,已有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一名科員、鼓樓區房管局局長及鼓樓公安分局多名干警被逮捕或「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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