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輪功請願 吁制止江澤民「反顛覆法」立法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0月1日報導,香港法輪功學員在10月1日下午三時於灣仔會展中心海傍,進行了歷時三個半小時的靜坐請願行動。請願活動開始後,兩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宣讀了中、英文的公開聲明。就香港特區政府剛剛制定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法輪功學員指出這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的旗號壓制異己,實質是針對包括法輪功在內的某些特定團體,對港人的基本權利與自由進行更嚴厲的禁控。壓制香港的人權自由 破壞「一國兩制」
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表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其實是有人假借維護國家安全名義來壓制異己,將大陸當權者壓制人權、無視法治的一套做法,利用立法的形式搬到香港來,從而壓制香港的人權自由,破壞一國兩制。」他還說:「法輪功反對任何假借廿三條立法壓制香港的人權自由,破壞香港的法治的做法,他希望香港民眾能夠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反對任何以大陸壓制人權的做法為基礎的立法。同時,他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香港這次的立法。」
此前有關法律專家曾指出,特區現行法例大致上已涵蓋第二十三條所開列的罪行,無需額外立法。對此法輪功學員質疑港府急欲「反顛覆法」通過的真實動機。諮詢文件建議,毋需經過任何審驗,港府可以照搬大陸對這些概念的界定與有關判斷,對在港相關團體及個人治罪。法輪功學員認為立法建議非但無助於國泰民安,由於其滲透進去的因素動搖了國家賴以長治久安的道德良知與人權法治的基石,反而製造了更多容易被濫用的漏洞,更有可能在香港導致思想信仰、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與權利的喪失,以至「一國兩制」的崩潰。
政黨、政府、國家等重要概念高度混淆不利香港未來
在廿三條內容中,最明顯針對法輪功的一條建議,就是關於在國內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被取締團體,其在香港的從屬組織亦會被取締。法輪功學員們認為雖然香港的法輪功與大陸的法輪功並沒有從屬關係,但認為這條建議的本身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它將大陸那一套「危害國家安全」的標準搬到香港來。
法輪功學員在公開聲明中嚴肅指出,二十三條中關於「國家安全」、「國家機密」等關鍵要素的概念界定混淆不清。公開聲明中說:「中央政府對國家安全、國家機密等概念的定義可以隨個別當權者的意旨無限擴闊,而且高度混淆政黨、政府、國家等重要概念。假借破壞國家安全與穩定、泄露國家機密的名義逮捕和平活動的異見人士,禁止、取締某些團體結社之事層出不窮。」信中還列舉了許多如香港公民朱柯明、美國醫師騰春燕等許許多多憂國憂民的正義之士,也因為大陸無法無天的攬權瀆職受到冤屈,而被非法勞教的事實。
公開聲明還指出,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實質要害所在,就是大陸極權者將其獨裁意旨凌駕於政府與民眾之上,企圖通過所謂法律手段將其侵害人權自由、打壓法輪功及其他和平團體的暴政向香港延伸。如果香港政府與民眾任令其在立法問題上打開缺口,不單法輪功會受到打擊,往昔以自由開放見稱的香港有一天會變得與江澤民獨裁專制下的中國大陸並無兩樣,絕不是遙不可及的事。
公開聲明中以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定性為例,闡述了大陸極權者將其獨裁意旨凌駕於政府與民眾之上的實情。當時由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法國接受訪問時擅自宣布「法輪功是 X教」的「罪名」,大陸喉舌媒體隨即呼應,公檢部門就以個別當權者策動的言論作為鎮壓法輪功群眾的執法依據。法輪功就這樣,在一個法治極不健全的社會,在沒有經過正常立法程序的情況下,被當權者的一言堂打成了「邪教組織」。更且極權者還有「反動組織」、「恐怖組織」等等標籤,可以隨心所欲地秘密定性,對號入座。
法輪功將致力制止暴政延伸
公開聲明最後強調說:「堅決反對任何假借維護國家利益與安全的名義打擊無辜善良人士的做法。我們將嘗試與香港政府接觸,進一步表達我們對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關切。我們願意與香港民眾一道制止暴政延伸,維護人民的自由權利與根本福祉,共創光輝美好的未來。」
發言人簡鴻章先生最後也表示「今後法輪功會就著廿三條立法接觸各界的民眾、團體、立法議員和政府官員,希望能夠看到一些決策局的官員,直接表達他們的意見和憂慮,他會將這次立法的問題向國際社會反映,讓他們關注香港一國兩制可能因立法而受到損害的情況。同時,法輪功亦會在反對廿三條立法事情上,跟其他和平團體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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