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謝霆鋒罪名成立

香港特區法院對藝人謝霆鋒妨礙司法公正案件作出裁決。法庭判處謝霆鋒罪名成立,法官將在10月16日判刑。

謝霆鋒案件的審訊在上週完結,香港西區裁判法院延至星期三(10月2日)宣布裁決。謝霆鋒涉嫌在一起交通意外中,找他人頂替自己。

今年3月,謝霆鋒駕駛的法拉利名貴跑車在交通意外撞毀後,他與一名警員共謀,容許自己的司機成國定向警方訛稱是肇事跑車的駕駛人。

成國定在今年5月已被定罪,並成為謝霆鋒案的污點證人,即為控方指證被告的證人。

謝霆鋒和警員劉志偉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謝霆鋒和警員劉志偉星期三被判罪名成立後,需在監獄等候判刑。

著名影星成龍和一些香港知名人士曾為謝霆鋒作出書面的品格證詞。

謝霆鋒是1960年代到70年代著名的香港影視紅星謝賢的兒子,在加拿大長大。16歲在香港出道,旋即走紅。

他的廣東話流行曲在中國大陸、臺灣,以至亞洲各地都受歌迷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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